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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推進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14日   來源:文化部網站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意見》的精神,總結和回顧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情況,部署下一步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主要工作,6月10日上午,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會議在北京開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代表和中宣部、中編辦、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代表,以及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部門的同志參加了會議。   

  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在會上介紹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和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進展情況,重點部署新世紀第一次非物質文化遺産資源普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申報以及建立有效保護機制等各項工作。

  周和平説,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高度重視,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採取各種措施,積累經驗,重視文化遺産保護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強保護法規建設,為保護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奠定了基礎。2003年初,文化部、財政部聯合國家民委、中國文聯共同實施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積極探索保護工作新途徑,成立了“保護工程”領導小組和專家委員會,設立了“保護工程”國家中心,各地也相繼成立了“保護工程”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有的省區還以省級領導挂帥,有力地促進了工程的開展;確定了40個“保護工程”國家級試點,包括區域性的綜合試點6個、專業性試點34個;落實“保護工程”專項資金。到目前為止,中央財政已投入4600萬元,支持“保護工程”的開展,許多省、區、市也安排了“保護工程”專項資金;部分省、區、市開展了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的普查;組織舉辦各種層次的培訓班,培養了一批業務骨幹;積極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産代表作”申報工作,崑曲藝術和古琴藝術名列其中,我國成為連續兩屆申報成功的7個國家之一,並正式加入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

  周和平指出,當前要著重抓好以下幾項工作:第一,統一部署,認真安排,積極開展普查工作,從2005年—2008年開展全國範圍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産資源普查。這次普查工作,將是21世紀之初在全國範圍內按照《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中所規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産所有類型進行的第一次全面、深入調查。要統一部署,分級實施,認真安排,充分利用已有的工作成果和現代科技手段,開展調查、登記、攝像、錄音、認定、建檔等工作,確保取得第一手資料;要注重實物資料的徵集與管理,撰寫普查工作總結報告,提交本地區保護項目清單,編輯出版《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分佈地圖集》分省圖冊。第二,認真組織,積極推薦和申報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名錄,建立國家級和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體系。要遵循“掌握條件,嚴格程序,科學論證,簡明易行”的原則,做好第一批國家級代表作申報工作。第三,立足長遠,建立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機制,注重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物質載體的有效保護,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産及其保護方式的研究,採取命名、授予稱號、資助扶持、表彰獎勵等方式,鼓勵和扶持傳承人進行傳習活動。第四,加大力度,加強指導,繼續推動“保護工程”試點工作,試點項目所在地區要在資金、人員和工作上給予大力支持和幫助,使試點項目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並以此帶動地區的保護工作。第五,擴大宣傳,提高全社會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意識。

  周和平最後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偉大事業。各級文化部門要認真落實國辦文件精神,在政府主導的前提下,調動有關部門的積極性,與社會各方面力量相互配合,共同推進這項工作,努力開創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新局面。  

  會議下發了《文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工作的通知》、《文化部關於申報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與會代表將就如何深入貫徹國辦文件精神及兩個通知展開討論。  

  來自浙江、雲南、甘肅、新疆的代表做了大會交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