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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下發關於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通知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6月18日   來源:民政部網站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地名工作的公共服務能力,更好地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經國務院領導同意,民政部決定從2005年開始,全面啟動地名公共服務工程。近日,民政部就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下發《關於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要深刻認識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重要意義。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鎮化的迅速推進,特別是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國內外的交流交往越來越多,使用地名頻率越來越高,對地名公共服務的要求越來越迫切。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各級政府轉變職能,開展為民服務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內容,對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便人民群眾生産生活,推動我國地名工作的快速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要求,要紮實完成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各項任務。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要重點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專項事務:

  (一)地名規範專項事務。主要任務和要求是,制定完善地名管理法規規章及相關技術標準、規範,理順地名管理體制,健全工作機制,向社會提供標準規範的地名信息。要把規範地名與保持地名的穩定性統一起來,在保持地名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對不規範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提高地名標準化水平。要努力提高地名的文化品味和知識含量,努力體現先進文化的要求。民政部正在修訂《地名管理條例》,制定有關地名用字讀音、拼寫譯寫標準,研究制定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規範。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地名的地方法規、規章和實施辦法,不斷提高地名服務管理法制化水平。

  (二)地名標誌專項事務。主要任務和要求是,設置比較完善的城鄉系列地名標誌,為人們出行提供方便。在完成城市地名設標工作的基礎上,從今年開始用5年時間完成縣鄉鎮地名設標工作,做到全國城鄉都有符合標準、數量足夠、便於公眾使用的地名標誌。地名標牌的設置要在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努力探索節約實用、多功能、一體化地名標誌形式,反對貪大求洋,鋪張浪費。要建立切實有效的地名標誌維護管理制度,保證作為國家法定標誌物的地名標誌發揮應有作用。北京、上海、天津、青島等城市要以迎接奧運會和世博會為契機,做好地名標誌的設置完善工作,為大會提供良好的地名服務,向世界展示我國優秀地名文化。

  (三)地名規劃專項事務。主要任務和要求是,結合城市建設現狀和發展規劃,著眼城市的長遠發展和現實需要,依據國家地名管理法規和地名規範,對城市未來需要的新地名進行前瞻性規劃論證,編制地名命名更名規劃,從源頭上把好地名命名更名關。城市地名規劃的重點是各級建制市及縣人民政府駐地鎮,有條件的地區可延伸到其他鄉鎮人民政府駐地。地名規劃的具體對象主要是行政區劃名稱以外的人文地理實體名稱,包括居民區、街(路)巷、橋梁、標誌性建築物、自然景觀等內容。這項工作從2005年開始實施,計劃用5年時間完成。

  (四)數字地名專項事務。主要任務和要求是,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地名數據庫,依託數據庫開展地名信息化服務。地名數據庫建設的關鍵是縣(市)數據庫,各省、市人民政府地名管理部門要加大對所轄縣(市)數據庫建設的指導和支持,力爭兩年內建立完善的縣(市)數據庫,為全省、全國數據庫建設打好基礎。為保證地名數據庫的權威性,各地要做好地名信息的普查更新,特別要查清沿邊沿海地名情況。在建立完善地名數據庫的同時,要積極開展地名網站、地名熱線(問路電話)、地名光盤(電子地圖)、地名觸摸屏等多種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務。省會城市要充分發揮數字地名服務示範作用,我部在第四季度將召開“數字地名”現場交流會,推動“數字地名”示範城市建設。

  《通知》強調,要認真落實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原則要求。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是民政部門面向國內外和社會各界服務的公益性事業,直接關係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各個方面,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各地要高度重視,研究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把實施工程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今年是工程的啟動之年,開局至關重要,各級民政部門要精心組織,把握重點,抓好試點,選好突破口,在一些重要工作上有所突破、有所進展,為工程的全面實施打好基礎,開拓新路。

  要以人為本,立足服務。各級民政部門要從現代化建設大局的高度認識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從構建和諧社會全局的要求把握地名公共服務工程,使各方面真正深刻認識到新時期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的重要意義,真正把它作為重點工作擺上民政工作的議事日程。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要貫徹以人為本、立足服務、求真務實、注重實效的原則,服務項目和服務形式都要從人民群眾生産生活的需要出發,以方便人民群眾使用為第一原則,體現以人為本,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經濟實用,體現科學的發展觀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既要不斷拓展服務領域,完善服務體系,提高服務水平,又不能貪大求洋,盲目攀比,浪費資源,特別要努力提高使用資源的效益,降低服務管理成本。

  要加強領導,組織落實。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涉及面廣,涉及部門多,需要爭取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密切合作,需要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因此,要建立政府領導,民政組織,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要積極爭取政府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儘快提出財政立項和經費方案,努力將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計劃和經濟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管理體制不順的地方還應當努力理順工作關係,積極做好協調工作,儘早實現地名工作統一歸口管理。要積極爭取成立協調領導機構,由政府相關負責同志統一組織協調,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工作。要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合作開發,資源共享,減少浪費,降低成本。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建立財政投入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公益服務與有償服務相結合、政府服務與民間服務相結合的地名公共服務運行機制。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應當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妥善處理。

  要統籌安排,分類指導。各地在啟動工作時,要統籌考慮,總體安排,把握重點,抓好試點,以點帶面,逐步推進。在工作範圍上,要以大中城市、特別是省會城市為重點;在工作內容上,要以地名數據庫建設、地名信息服務和地名規劃為重點。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儘快落實工程啟動事項,今年至少要在一兩個方面有所突破、有所進展。要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量力而行,逐步提高,逐步完善的原則;要按照城鄉有所區別、大中小城市有所區別、經濟發達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有所區別的原則,研究確定本地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不搞一刀切。

  要健全制度,規範管理。地名公共服務項目多,時間長,是一項系統工程,科技含量高,技術複雜,各項工作一開始就應當建章立制,制定相關規範和標準,健全管理制度體系,提高地名服務管理的法制化和規範化水平。各地要嚴格執行民政部制定的相關標準和規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實施辦法和相關技術標準,保證全國地名公共服務工程順利進行,並保持可持續發展能力。

  要提高素質,開拓創新。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要有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幹部隊伍。要以強化“為民服務”和“開拓創新”意識為重點,牢牢把握“為民服務”的宗旨,把地名管理和服務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加強服務,帶動和促進管理,寓管理于服務之中,不斷拓展方便群眾的地名公共服務項目,努力把地名公共服務工程建設成為政府的民心工程、窗口工程。由於實施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是一項新任務,各地地名工作者要發揚開拓創新精神,不斷創新地名服務方式和途徑,開創地名公共服務的新局面,提高地名公共服務的社會效益,努力創建內容豐富、健全完善的地名公共服務體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