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交通違法行為不再難以處理,內蒙古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信息管理系統7月1日在內蒙古正式啟用。
目前,自治區13個交警支隊、100多個交警大隊已實現聯網。機動車、駕駛人在內蒙古任何地方違法,都會通過異地交換系統網上傳遞到機動車、駕駛人發證地的公安交管部門,記錄在案。該系統由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組織開發。到6月底,內蒙古已與上海、浙江、江蘇等21個省(市)實現聯網。
該系統允許因電子監控系統查獲的違法車輛異地處罰、異地繳納罰款,但駕駛人被當地交警當場處理並開具《處罰決定書》的,必須到違法發生地公安交警部門接受處理。如果機動車、駕駛人有交通違法行為沒有接受處理的,該信息系統將通過電腦聯網,將違法機動車、駕駛人鎖定,違法機動車、駕駛人的各種業務將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