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築節能管理辦法》7月15日起正式施行。《辦法》規定,新建住宅銷售時,使用説明書中應有節能“檔案”。
《上海市建築節能管理辦法》的頒布標誌著本市建築節能以政府強制性措施的形式在全市範圍全面推開,而且有了更加直接、有力的法律法規支撐。市建設交通委召開這一《辦法》的宣傳貫徹大會。據悉,按照《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銷售新建建築物,應當在新建住宅使用説明書中註明建築物圍護結構、用能系統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的狀況以及相應保護要求。
《辦法》還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在對已採取建築節能措施的建築物進行裝修時,應當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損壞原有節能設施;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還應當對建築物進行日常維護,發現建築物圍護結構或者用能系統達不到節能標準的,應及時予以修復或更換。
市建設交通委宣佈,7月底開始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建築節能大檢查,對檢查中執行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較好的項目和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對違規或執行不力的,將依法進行處罰,並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