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前不久出臺的《關於建設大型重化工基地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明確提出:要率先啟動建設鄂爾多斯化學工業基地等5個大型重化工基地,以基地促集群,以集群促産業,推動工業經濟結構優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建設大型重化工基地,目的就是要依託現有産業集群,以資源和關聯産業為紐帶,以大企業和大項目為支撐,優化配置各種生産要素,做大做強優勢特色産業。這不僅是擴張內蒙古資源優勢、區位優勢和産業優勢的必然選擇,也是現階段內蒙古工業化進程的內在要求。
《意見》指出,建設大型重化工基地要堅持高起點和規模化發展,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和寬領域配置生産要素,以主導産業為支撐、龍頭企業為基礎,發展循環經濟和技術先進的原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做大做強重化工産業為目標,依託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業開發區,加快産業佈局的調整。同時,要運用市場機制,整合和優化配置各種資源,建設一批規模大、技術水平高、技術轉化能力強的能源重化工項目,培育壯大産業集群,形成一批具有我區優勢和特色、並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力和較強競爭力的大型重化工基地。
根據《意見》,內蒙古大型重化工基地的建設佈局為:在呼──包──鄂“大金三角”及周邊地區、呼倫貝爾市、通遼市和錫林郭勒盟資源富集區,以提高煤炭等資源綜合開發和就地轉化水平、變資源優勢為成本優勢和經濟優勢為目標,圍繞以煤、電、天然氣為主的能源工業,以煤化工、天然氣化工、氯鹼化工、硅化工為主的化學工業,率先啟動建設5個大型重化工基地。
這5個大型重化工基地為:鄂爾多斯化學工業基地,重點發展天然氣化工和煤化工;烏海───棋盤井───烏斯太“小金三角”化學工業基地,重點發展煤焦化工、氯鹼化工和硅化工;錫林郭勒能源煤化工基地;霍林河能源煤化工基地;呼倫貝爾能源重化工基地,重點發展煤化工、石油天然氣化工和硅化工。
為了確保大型重化工基地建設的順利推進,《意見》對基地建設的配套措施提出了具體要求。要在科學規劃,加強基地建設的組織領導下,整合工業開發區(園區)資源,構建大型重化工基地建設平臺;加強項目培育、儲備和落實工作,積極開展招商引資,確保項目落地;加強人才培養和體制創新,為大型工業基地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和體制保障;制定落實相關配套政策,促進大型工業基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