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近日發佈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預案旨在建立健全突發沙塵暴災害的監測、預報、預防和災後救援的組織管理和緊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應對和防範突發重大沙塵暴災害,最大限度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
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已經國務院審議通過,並確定為《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部門預案。
預案提出,沙塵暴災害的應對和防範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主要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發生特大重大沙塵暴災害時啟動預案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啟動本預案:發生特大沙塵暴災害(Ⅰ級)時;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且根據國務院指示,需要國家林業局協助指導救災時;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且省(區、市)人民政府提出請求,需要國家林業局協助指導救災時。
成立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預案明確,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是重大沙塵暴災害的應急指揮中心。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在特大沙塵暴災害發生後,國家林業局重大沙塵暴應急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應派出赴現場工作組,協助地方做好災情監測、分析和救援等。國務院林業、氣象、農業、環保、民政、衛生、交通、民航、鐵道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通力合作。省、地、縣級人民政府應成立沙塵暴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建立預警和監測機制
預案提出,由國家林業局、中國氣象局對每年春季沙塵暴災害狀況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當年沙塵暴災害趨勢,並做好中短期沙塵暴的分析和預測。
定期開展全國沙化土地監測工作,建立全國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統、沙區社會經濟狀況數據庫、沙塵暴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加強沙塵暴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建設。
分級響應
按照突發沙塵暴災害的嚴重性和危害程度,將突發沙塵暴災害分為4級:特大沙塵暴災害(Ⅰ級),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較大沙塵暴災害(Ⅲ級),一般沙塵暴災害(Ⅳ級)。
針對突發沙塵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別啟動不同級別的預案:發生特大沙塵暴災害(Ⅰ級),立即啟動國家、省、市和縣四級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發生重大沙塵暴災害(Ⅱ級),啟動省、市和縣三級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必要時,啟動國家級應急預案。發生較大或一般沙塵暴災害(Ⅲ級或Ⅳ級),由各省(區、市)政府決定啟動省以下人民政府沙塵暴應急預案。
預案提出,氣象部門作出強、特強沙塵暴預警後,省級及省級以下人民政府應及時作出響應,抓緊做好防災工作。災害發生後,省級以下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和相關要求,落實救災措施和責任;發生重、特大沙塵暴災害後,立即成立救災指揮部,組織做好救援工作。國家林業局接到特大沙塵暴災害信息後,經國家林業局負責人批准,啟動重大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
災害信息逐級報告
預案提出,突發沙塵暴災害信息實行逐級報告制度。有關省(區、市)應在各地沙塵暴發生2小時內將沙塵暴強度、影響範圍報告國家林業局,屬於重、特大沙塵暴災害的,在結束後2個小時內,將沙塵暴災害狀況初步信息上報國家林業局。在沙塵暴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將沙塵暴造成的災害損失情況報國家林業局。
國家林業局在接到各地特大沙塵暴災害初步信息報告後,及時報告國務院,並向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在特大沙塵暴災害結束後,國家林業局組織專家和相關部門人員,對沙塵暴災害及其所造成的損失進行全面調查,對災害及救災情況進行評估,提出災後重建對策措施。(中國綠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