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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設立中華農業英才獎表彰農業科技人才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08月31日   來源:農業部網站

  為大力實施人才興農戰略,加強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農業部決定設立並組織實施中華農業英才獎,主要用於表彰獎勵在農業科技進步、促進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才。

  根據《中華農業英才獎暫行辦法》的規定,中華農業英才獎將每兩年評選一次,逢單年的下半年組織進行,2005年為第一屆;該獎每次獎勵人數最多不超過10名,由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出資獎勵每個獲獎者20萬元人民幣;各有關部門推薦出候選人後,由農業部組成中華農業英才獎評選工作委員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候選人進行評審,並將評審獎勵名單向全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中華農業英才獎獲得者要擁護中國共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治學嚴謹、作風正派。同時,還要具備以下某一條件:1、在農業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有重大科學發現,或者在理論、方法上有創新,其研究成果獲得國家級重大獎勵或在國內外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對農業科學發展或者對農業、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影響;2、在農業應用研究或者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完成重大農業科技工程、計劃、項目等方面,獲得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國家級獎勵的重大科技成果2項以上;3、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高新技術産業化等方面做出重大貢獻,成果推廣覆蓋率高,産生巨大的輻射、帶動作用,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顯著;4、在“農業、農村、農民”問題軟科學研究方面提出推動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重大政策性建議,在理論、方法上有創新,並被國家、部門採納應用,取得巨大社會經濟效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業、農機、畜牧、獸醫、農墾、鄉鎮企業、漁業(局、委、辦)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事部門負責推薦本轄區、本行業所屬單位及各地(市)縣候選人;農業部直屬單位、農業高等院校、各省(區、市)農業科學院負責推薦本單位的候選人;其他獎勵候選人通過中國農學會推薦。

  農業部人事勞動司司長梁田庚告訴記者,中華農業英才獎的設立和評選,是農業部落實中央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舉措。通過加大對農業領域傑出人才的獎勵,充分發揮經濟利益和社會榮譽雙重激勵作用,既有利於在農業領域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鼓勵農業人才多出成績、多做貢獻;同時,通過獎勵傑出人才,激勵他們帶領團隊充分發揮作用,也能有效促進農業科技人才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2005年度中華農業英才獎評審工作現已全面展開,農業部將對各地報送的推薦人員進行評審、公示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