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出臺《關於加強和改進全省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河南省國有企業要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長效機制、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並提出力爭2007年形成河南省國有企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2010年形成較完善的體系。主要內容有:
列舉了三類重點查辦案件
一是在企業改制重組、産權交易、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中隱匿、侵佔、轉移國有資産的案件;
二是違反“三重一大”規定,嚴重失職造成國有資産流失的案件;
三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違規交易、以權謀私、非法獲利等侵害出資人利益、企業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的案件。
職務消費定期向職代會公開
完善和規範職務消費管理制度。實行職務消費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公開制度,積極探索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改革;加快建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從業承諾抵押制度,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任職期間及離職、退休後從業行為的管理。
領導人員定期報告配偶、子女從業情況
完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重大事項報告和收入申報制度。企業領導人員應向履行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定期報告兼任職務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從業情況,本人收入情況以及有可能産生與企業利益衝突的其他情況等。
規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制度。理順分配關係,合理確定企業領導人員薪酬與職工工資水平的比例,探索對企業領導人員實行預期薪酬的辦法。
加強對重點環節和領導人員的監督
《意見》加大了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和企業重點環節部位權力行使的監督力度,其中規定:在工程建設、物質購銷等關鍵環節實行招投標、廉潔雙合同制,並對廉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及時處理違規違紀問題。加強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搞好任期和年度經濟責任審計,切實做到離職必審、先審後任,依法公開審計結果,落實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