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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上調最低工資及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0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鄭州10月1日電(記者古文洪)從10月1日起,隨著河南各市最低工資標準開始上調,全省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也相應提高。 

    按照河南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的政策,從10月1日起,河南省18個省轄市開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7元/小時、6元/小時、5元/小時。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算,全省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也相應調整,各市分別提高為384元/月、320元/月、256元/月。其中,鄭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局兩家企業在豫地區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384元/月。 

    據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人士介紹,目前河南省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為28萬人左右。全省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提高後,失業人員的醫療補助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也將按照調整後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算發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