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挂帥,分管負責同志要親自督促檢查落實情況,組織力量對煤礦安全生産狀況進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對容易發生事故的重點單位、重點部位,要重點檢查,強化措施;對存在問題較多的薄弱環節,實施重點監控跟蹤檢查,加強防範;對未領取煤礦安全生産許可證的礦井,堅決令其停産整頓。
二、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現場管理。煤礦企業必須健全完善安全生産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根據本單位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研究對策,制定措施,認真貫徹落實治理瓦斯的七項要求和省政府加強煤礦安全採取的六條措施。嚴格實行“三個不準入井”制度。
三、認真打好煤礦瓦斯治理和“五整頓、四關閉”兩個攻堅戰。對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煤礦立即停産整頓,關閉取締“停而不整”和經整頓仍不達標及非法生産的礦井。加大假日期間安全生産巡查檢查工作,嚴防出現假停真開、假關真採、死灰復燃等違法行為。
四、堅決杜絕超能力生産現象。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煤礦企業按照煤礦安全生産許可證載明的生産能力合理組織生産,各煤礦企業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合理配置下井人數,搞好定員、定崗、定編。
五、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認真履行煤礦安全監察職責。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超前防範,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對各種問題和隱患逐項進行督促落實。
六、加強國慶節期間煤礦安全生産調度和值班,堅持領導帶班值班制度。確保安全生産信息渠道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