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緩解當前煤炭、電力供應緊張的矛盾,確保貴州省社會經濟各項指標和“西電東送”戰略目標的順利實施,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05年10月1日起,適當調整貴州省發電用煤政府指導價格。貴州省電煤政府指導價格每噸提高19元,具體為:盤江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水城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六枝工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林東礦務局、省監獄管理局所屬煤礦生産的發電用煤出廠價格為每噸201元(收到基低位發熱量5000大卡、含硫量1%-2.9%以內,下同),“西電東送”配套礦井生産的發電用煤政府指導價格為每噸184元,其餘地縣鄉鎮煤礦生産的發電用煤到廠價為每噸182元。同時要求各發電企業必須按時、足額向煤炭企業支付燃煤價款,以確保煤炭企業的正常運行。各煤炭生産和供應企業要千方百計做好電煤的生産和供應,不得借當前煤炭供應緊張之機,摻雜使假、短斤缺兩,不得違反國家價格政策,搞價格壟斷,哄抬煤價。各級物價部門要對有關涉煤單位違反國家和省關於煤炭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的亂收費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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