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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落實八條措施 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2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6月16日公安部、教育部聯合推出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以下簡稱“八條措施”)以來,各地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迅速行動,狠抓落實,取得階段性成果。截至9月1日,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侵害師生人身財産權利的刑事案件5147起,查處治安案件9553起;在校園及周邊增設治安崗亭13081個;共向校園增派保安4萬餘名,增選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共6萬餘名;在校園周邊複雜路段和上放學時段派員維護交通秩序130萬餘人次;共在校園周邊增設交通標誌和交通安全設施4萬餘處,增劃人行橫道2萬餘處,增設人行橫道信號燈7000余處,增設臨時停車泊位4萬餘個;對校園進行消防檢查59萬餘次。 

    公安機關各部門按照職能分工,結合本地區實際,不斷強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八條措施”,確保工作實效。一是加大對侵害師生人身、財産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破獲了一大批案件。吉林、安徽等地公安機關堅持“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出警、優先立案、優先偵查、優先處置”的原則,落實專案、專人負責制。江蘇、江西、福建省公安機關在認真梳理今年以來發生的侵害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的基礎上,建立“定案件、定單位、定人員、定責任”的破案責任制,對一些大案、要案實行掛牌督辦,落實破案責任,破獲了一批積案、現案。福建省建甌市公安機關在6月23日對某中學走訪調查中,得到有人多次翻墻進入該校女生宿捨得線索後,迅速採取行動,于6月25日淩晨成功抓獲再次竄入該校女生宿捨得犯罪嫌疑人,破獲10起強姦、猥褻女學生的重大案件。二是加強校園及周邊治安管理和治安防範。各地選派優秀民警擔任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積極推進派駐保安員進校園工作,加強校園周邊治安巡邏,校園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得到全面加強。北京市公安局將警力向重點地域、重點時段傾斜,每天上、放學期間,確保重點學校有1至2部巡邏車、2至4名民警巡邏,有力地震懾了違法犯罪人員。目前上海、四川、廣東、江蘇等大中城市基本實行了校園派駐保安,切實提高了校園內部安全防範能力。三是加強校園周邊的交通管理,切實維護校園周邊良好的交通秩序。各地公安交警部門派出民警或協管員維護校園門口的道路交通秩序,完善交通設施,施劃交通標線,交通安全系數大大提高。在對學校周邊停車場情況深入調查分析研究的基礎上,規劃設置了學校周邊的臨時停車場點。對於門前無停車條件的學校和幼兒園,積極與周邊單位協商,為接送學生的家長爭取臨時停車位。上海市交警部門對全市學校門前交通設施情況進行現場調查,積極落實工作措施。期間,共投入資金250余萬元,增設(劃)交通標誌和交通安全設施763處、人行橫道線892處、人行橫道信號燈164處、臨時停車泊位282個,在學校門口及周邊複雜路段和學生上學放學時增派警力或協管員850人(次)維護交通秩序。湖北省交警部門在2800多所中小學門前施劃了斑馬線,在1500多所學校門前設置了“禁停、禁鳴、限速”標誌。四是加強對學校、幼兒園的消防監督指導工作。北京市公安局消防部門開展了校園及周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檢查學生(幼兒)宿舍(包括校外學生公寓)、食堂、圖書館等人員集中、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和部位,共抽查各類學校995所,發現火災隱患978處,並開展了20余次救援演練活動。山東省積極落實舉報受理及消防安全諮詢服務措施,並根據需要向學校和幼兒園派駐消防安保隊員,確保學校和幼兒園的消防安全。 

    各地公安機關以貫徹“八條措施”為契機,不斷拓展思路,創新工作方法,形成維護校園安全的良好工作機制。四川、雲南省公安機關通過物建治安信息員加強對校園周邊治安信息的掌握。四川、上海、江蘇、廣東、浙江等地還通過推行學生智慧卡、安裝監控系統等科技手段,全方位地保護學校、幼兒園師生安全。河南、江西、福建等地以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為載體,開展警校共建活動,實行“一校一警”或“一校多警”制度。遼寧、江蘇、廣東、雲南等地設立校園警務室,實行民警駐校工作制,將工作觸角延伸到校園內部,提高了有警時間和有警密度,有效壓降了涉校案件的發生。各級公安機關還普遍與學校、教育行政、社會綜治、學生家長代表等社會各界建立廣泛的聯席會議制度,了解掌握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反映,及時解決突出治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