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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政府召開會議部署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工作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14日   來源:遼寧省政府網站

    為研究部署進一步完善遼寧省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工作,10月12日,省政府在瀋陽召開全省城市醫療救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強調,要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努力把城市醫療救助工作作為當前為困難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省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將於12月份開始實施。它標誌著遼寧省進一步完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工作已經啟動。

    長期以來,就醫難已成為困擾城市低保對象生活的最大難題之一。據統計測算,全省低保對象中,患有對家庭生活狀況有明顯影響疾病的人數佔11%左右,有的因小病得不到及時治療累積成大病,大病治不起導致貧困。

    《意見》指出,完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的目的是:對《遼寧省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醫療救助辦法(試行)》規定的救助辦法、救助標準等做相應調整,進一步擴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逐步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規範化、全覆蓋、廣受益、標準適宜、與相關救助制度相銜接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有效地緩解城市貧困居民就醫難問題。

    據悉,城市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和其他特殊困難群眾。在實施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的初期,救助對象主要針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意見》規定:對目前執行的只對部分重病病種進行救助的方式進行調整,實行按門診和住院兩种醫療形式進行救助的辦法。

    《意見》要求各地,要制定合理的救助標準。門診醫療、住院醫療所需費用通過政府救助和救助對象個人出資進行籌措,要規定醫療救助的最高限額和限額內政府救助資金的比例,具體標準由民政部門會同衛生、勞動保障、財政等部門提出。報同級政府批准後執行。在確定最高限額和政府救助比例時,要充分考慮救助對象的生活水平、當地財政的承受能力以及受益面和救助作用等因素。最高限額不超過當地基本醫療保險最高限額的60%。

    對確定定點醫療機構、確保醫療服務質量,建立醫療救助基金等,《意見》也作出了嚴格具體規定。

    會議強調,建立完善的醫療救助制度是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一項重要而艱巨的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完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實施工作順利進行。

    省政府已成立城市醫療救助工作協調小組,統一指導和協調全省完善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