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公安部組織部機關全體局、處級領導幹部進行法律知識摸底考試。考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事先沒有要求復習準備,也不劃定復習範圍;考前試題嚴格保密,考試時不得攜帶任何書籍資料入場。考試期間,部領導親自到各考點巡視。從考試情況看,所有考點秩序井然,體現了公安部機關幹部的良好風範和嚴謹作風。
這次考試是公安部進一步增強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法律意識,全面提升領導幹部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完善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長效機制的一項重大舉措。公安部黨委要求,當前,要將加強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工作作為開展“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從公安部機關做起,部機關領導幹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則。據記者了解,此次公安部組織部機關全體局、處領導幹部進行法律知識摸底考試,規模大、層級高、範圍廣、人數多,是公安部有史以來的第一次,將對進一步推動全國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長效機制建設産生強烈的示範作用和深遠的影響。通過考試,公安部機關掀起了一場法律學習的熱潮,營造了濃厚的學法、用法氣氛。下一步,公安部還將對此次摸底考試結果進行分析研究,並據以擬定有針對性的法律學習培訓計劃,大力推動全國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長效機制建設。
據公安部法制局負責人介紹,公安機關作為國家重要執法部門,要提高執法水平,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在依法治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更好地發揮職能作用,就必須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執法隊伍。加強法律學習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公安隊伍的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關鍵在領導幹部。為此,公安部黨委決定,建立完善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長效機制,保障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正確用法、自覺守法,全面提升公安機關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年初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建立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制度。7月15日,公安部印發了《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規定》,明確了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措施。為增強學習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8月22日,公安部再次下發通知,要求對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進行法律知識摸底考試。目前,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的領導幹部法律知識摸底考試工作正在緊張有序地進行。(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