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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直屬水利工程管理體改試點進入驗收階段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0日   來源:水利部網站

  10月10日-14日,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既定的工作計劃,財政部農業司、水利部財經司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海委、黃委、淮委所屬4個試點單位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組通過聽取彙報、與代表座談、工程進展情況實地考察等方式,在查閱試點單位內部崗位設定、職責分工、內控制度,維修養護合同簽訂、執行和內部質量控制,以及財務賬簿、資金支付憑證和相關報表、審批文件等標誌改革進程和管理情況的相關資料基礎上,充分收集了試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深入探討了改革發展的方向以及影響改革進程的各種因素,特別是分離到維修養護企業的職工思想狀態等情況。

  通過深入、細緻的工作,檢查組認為,試點單位能夠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關於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4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精神,以及水利部、財政部落實《實施意見》而制定的《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試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試點)》和《關於印發〈中央級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通知》(財農[2004]269號),水利部《關於印發〈水利部直屬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水經調[2004]633號)和《關於印發〈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變更銜接方案〉的通知》(水經調[2004]667號)及相關財經法規的要求,實施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的各項工作。具體表現在:

  一、試點單位均實現了"管養分離"。劃轉企業人員與管理單位完全分離,管理人員均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試點)》落實了具體的崗位;工程管理和維修養護任務分離,管理單位依照合同範本與企業簽訂了維修養護合同,根據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實施管護任務。

  二、管理單位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工程查勘、質量監督辦法,規範了管理程序和行為,明確了與維修養護企業的合同關係,建立了工程管理、維護、監控和處罰等一系列管理手段,明確了工程維修養護任務和責任,為水利工程安全運行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三、維修養護企業按照擬定的籌建方案已辦理工商註冊登記,資産的核定和劃轉工作正在辦理工程中,企業運營模式經過一段時間的檢測正逐步走向成熟;職工隊伍相對穩定,社會保障機制逐步得以落實。

  四、試點經費均及時、足額到位,管理單位能夠按照維修養護工作任務和《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試點)》,以及簽訂的維修養護合同規定,嚴格控制資金的支付環節,確保管好用好水利資金;原實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的單位,已按要求實現會計制度的變更和銜接工作;

  五、從實地考察和試點前後的工程外貌照片等資料的對比,不難發現水利工程煥然一新,由於歷史欠賬導致工程毀損的情況正逐步得以改善,水利工程安全保障系數進一步得到提高,正處於逐步恢復原設計標準過程中。

  檢查結果顯示,水利工程體制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正如各級水利部門所説,改革不僅解決了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提高了工程安全系數,保障了人民生命財産安全,而且改革是成功的,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水利工程管理體制的改變。試點工作之所以進展順利、成績喜人,是黨中央國務院正確的改革政策,財政試點經費及時足額落實,水利部門改革的決心和努力的結果。

  目前,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處於總結驗收階段,對於試點過程發現的問題,將在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以完善,水利部所有直屬水利工程經費測算工作已基本完成,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開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