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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建委發出通知 加強民用建築節能管理工作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1日   來源:新華網

  重慶市建委日前發出《關於加強民用建築節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將節能設計納入建築初步設計審批的重要審查內容,規定凡不符合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民用建築將不得批准初步設計,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不得予以竣工驗收備案。

  據了解,按照建築節能標準設計的房子,不僅可減少工程本身的能源消耗,以後使用中也可節約大量能源。《通知》要求,重慶市範圍內,凡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建築工程(農民建房除外)至少應執行節能50%的標準,有條件的地區鼓勵按照建築節能設計65%的標準執行。凡屬財政補貼或撥款的建築及建築節能示範工程,率先執行65%的標準。

  《通知》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提出了具體要求。如建設單位在組織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同時驗收建設項目的節能設施,並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註明建築節能的實施內容。

  為確保節能建築的工程質量,各類輕質墻板、節能門窗、墻體材料、屋面保溫材料等新産品、新技術,必須通過重慶市組織的節能技術認定、技術評估或省級以上科技成果鑒定。

  為了讓購房者心中有數,《通知》同時規定,銷售新建住宅時,應當在新建住宅使用説明書中註明建築物圍護結構、用能系統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等節能技術狀況以及相應的保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