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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森林防火實現由部門行為向政府行為轉變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1日   來源:雲南省政府網站

  1996年以來,雲南省堅持政府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制,森林防火工作實現了由單一的林業部門行為向政府行為和社會行為的轉變。

  雲南地處祖國西南邊陲,國土面積39.4萬平方公里,其中山區面積佔94%,與緬甸、越南、老撾接壤,邊境線長達4061公里。全省森林覆蓋率近50%,現有林業用地2424.76萬公頃,其中有林地1501.5萬公頃,佔全國的1/10;活立木蓄積量達15.48億立方米,佔全國的1/8。由於特殊的地形、地理及氣候因素的影響,以及境外山火的巨大威脅,森林火災成為較為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森林防火呈現防範難、撲救難、易傷亡的特點,被國家列為森林防火重點省區。雲南歷史上又是全國有名的“老火災省”。1951年至1986年,全省年均發生森林火災3646起,年均受害森林面積160642公頃,森林火災受害率為3.4‰。面對嚴峻的森林火災形勢,雲南省委、省政府及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切實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 1996年率先實行政府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制,政府間層層簽訂實施《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狀》,明確規定各級政府森林防火的目標任務,分管省長、州(市)長、縣(市、區)長、鄉(鎮)長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體責任者。 特別是在“十五”期間,進一步完善和發展行政首長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制,全面實施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林業主管部門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制,分管副省長、副州(市)長、副縣(市、區)長與各成員單位,林業廳長、局長、站長、場長、所長層層簽訂《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狀》,促使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合力,積極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服務;促使林業主管部門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來抓,確保工作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10年來,雲南省逐步探索總結並已形成各級政府負總責、林業部門擔主責、成員單位各司其責的“三線”森林防火責任機制,森林防火工作實現了從單一的林業部門行為到政府行為和社會行為的轉變。這一轉變,確立了森林防火工作的政府職能地位和社會地位,使森林防火工作具備了政府的權威組織和領導,確保了有效行政管理、有力政策支撐、可靠運行保障、巨大社會支持。10年的實踐證明,“三線”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是森林防火工作根本的長效治本機制,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發揮了巨大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