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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規定事業單位進人全部實行招聘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網南寧10月25日電(記者蔣桂斌)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近日出臺新的規定,除涉密崗位等個別特殊情況外,從明年1月1日起,全自治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都要實行公開招聘。

    《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規定,從明年起,各類事業單位除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進行人事管理及轉制為企業的,在編制限額內出現崗位空缺需要補充人員時,都要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在公開招聘時,要求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招聘報名前要公開發佈招聘信息公告,招聘結果要公示。通過公開招聘,新進事業單位的初任人員,事業單位給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辦法》還針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現象,明確了處罰措施:公開招聘工作組織成員在招聘工作中,如果遇有與自己有親屬關係的,應當回避;事業單位如果違反規定,不按編制限額和經批准的招聘計劃及規定的資格、條件、程序聘用人員的,招聘工作的主管機關將不予認可。對所涉及的聘用人員,人事行政部門不予下達增人計劃,不辦理工資手續,編制部門也不給予辦理入編手續。對於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對於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並在1年內禁止應聘事業單位崗位和參加公務員考試;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