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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授權上海江蘇為臺胞補換發5年期通行證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6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緊張籌備,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于10月25日正式授權上海市、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台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臺胞證)。

    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介紹,此前,5年期臺胞證由香港、澳門兩地被委託的辦證單位和福州、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台灣居民在大陸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遇到證件丟失、證件過期等情況,只能到香港、澳門、福建補、換領證件,很不方便。今年5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部署上海市、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籌備為在大陸丟失證件或證件過期的台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期臺胞證。經過近半年的緊張籌備,上海市、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各項準備工作已全部到位。從10月25日起,在上海、江蘇的台灣居民丟失證件或證件過期可直接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江蘇省各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申 請補發、換發。 

    此項措施實施後,今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宣佈的大陸有關方面將進一步採取便利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3項措施已全部得到落實(擴大為台灣金門、馬祖、澎湖地區的台灣居民簽發1年有效多次來往大陸簽注範圍;進一步簡化台灣居民入出境手續,將台灣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續合二為一;上海、江蘇公安機關為台灣居民補、換發5年期臺胞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