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召開第4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管理辦法(草案)》和《北京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規定(草案)》,並對抓好年底前的工作、圓滿完成全年工作目標提出了要求。北京市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岐山主持會議。
為了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和減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北京市曾于1990年頒布了《北京市交通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暫行規定》實施15年來,對減少交通違法行為、預防與減少交通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的效果。為了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此次對《暫行規定》進行了調整和細化。《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管理辦法(草案)》從北京的經濟與社會發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際出發,以突出重點、強化責任、理順關係、利於管理為原則,進一步明確政府及政府各部門、交通安全委員會、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社會單位的職責。其中特別突出對重點單位的管理,對專業運輸單位和其他擁有專門運輸車輛的生産經營單位做出專門規定;將關係到學生安全的校車等管理納入到學校安全防範責任當中。對在實際工作中建立併發揮了積極作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日活動、小黃帽路隊制度、信息公佈制度等在“草案”中也加以了確認。
會議指出,臨近年底是高質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務的關鍵階段。全市各部門、各區縣要振奮精神、集中精力,對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工作目標逐項檢查落實,充分利用年底前最後兩個月的時間,確保各項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會議要求,各部門、各區縣要圍繞實現“新北京、新奧運”戰略構想,結合製定“十一五”規劃,按照奧運會倒排期要求,提前謀劃明年的工作,突出重點、分清輕重緩急,及早規劃項目安排、資金配置等。各部門、各區縣要樹立全市一盤棋思想,充分體現開展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果,相互支持、加強溝通和協調,方方面面共同努力,使各級政府的管理工作達到新的水平。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