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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出臺新規 零星販毒要受到重點打擊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1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昆明11月1日電(記者屈明光、李倩)從11月1日起,由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製定的《關於加強打擊零星販毒違法犯罪工作的意見(試行)》正式實施,這意味著零星販毒自此要受到重點打擊和法律制裁。

  隨著世界毒品氾濫和“金三角”毒品生産的迅猛發展,雲南受到境外毒源地的包圍,特殊的地理位置,把雲南推向了禁毒鬥爭的前沿。在打擊毒品犯罪過程中,零星販毒由於零販證據單一、涉毒量小、人員成分複雜、單資販毒數量不大,給其定罪一直是個難題。許多毒販正是看準了這一點,零星販毒活動曾一度比較猖獗。

  《意見》指出,零星販毒案件是指毒品犯罪主體少量販賣鴉片、海洛因、嗎啡、大麻、可卡因、氯胺酮、苯丙胺類(冰毒、搖頭丸等)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案件;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少量販賣毒品,或被他人指認曾向其購買過少量毒品,並有相應的事實印證的,無論犯罪嫌疑人本人是否供認,都應認定為零星販毒案件。

  《意見》規定,在現行查獲的零星販毒案件中,如犯罪嫌疑人不是吸毒人員,且沒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對毒品還有醫療等用途的,繳獲的所有毒品都應認定為販賣的毒品。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以查獲的零包重量、實際交易價格或交易記錄作為推算的依據。

  《意見》還規定,販賣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從事娛樂、餐飲、旅館、房屋出租等服務業的經營者、從業人員在其經營場所內介紹、提供毒品給消費者使用或發現他人在其經營場所內吸毒,不制止或不報案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此外,《意見》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對審查的吸、販毒人員逐一建立資料檔案,詳細記錄當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民族、文化、綽號、指紋、照片、家庭住址、審查時間和案情等內容,在分類裝冊、統一管理的同時,將其錄入打零數據庫,積累證據,累計毒品數量,提高打擊零星販毒違法犯罪的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