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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召開老舊住宅電梯安全隱患整改工作會議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3日   來源:北京市政府網站

    日前,北京市政府召開老舊居民住宅電梯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第三次會議,公佈了北京市第二批老舊居民住宅電梯更新、整改情況。截至10月31日,全市需要進行隱患整改的588台老舊居民住宅電梯中,已有352台落實了整改方案,整改責任落實、資金能夠到位,可以確保在明年7月底前消除安全隱患,佔需要整改電梯總數的60%。尚有236台老舊電梯未落實整改方案和資金,主要集中在朝陽、豐臺、西城3個區。

    北京市城八區中,海淀、石景山、東城、崇文4個區已經全部落實了整改方案。市、區直管公房中的70台老舊電梯的整改方案已經落實,財政資金已全額撥付到位,可以確保在明年1月31日前完成更新改造工作。

    有關部門透露,朝陽區、豐台區、西城區、宣武區分別有133台、82台、19台、2台老舊電梯尚未落實整改方案。對此,豐台區有關負責人表示,豐台區尚未落實整改方案的82台電梯分屬於900多個産權人,許多産權人聯絡不上,更談不到出資改造和確定方案,因此工作難度較大。據悉,豐台區尚未落實整改方案的老舊電梯絕大多數位於方莊地區。

    會議指出,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老舊居民住宅電梯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要求各區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以確保首都安全為原則,做好老舊居民住宅電梯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各區政府要加大老舊居民住宅電梯改造的領導力度,切實落實安全“屬地監管”原則,由區政府牽頭,確定一位區政府領導負責,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要結合各區實際情況,積極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多産權人電梯的更新改造問題。

    會議強調,要落實産權人(包括個人)的主體責任,産權人有責任出資消除電梯的安全隱患。如果産權人拒絕出資改造,造成電梯發生安全事故,將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市有關部門將於近日發出電梯安全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督促産權人、管理單位限期落實隱患整改責任。對於拒絕履行責任的産權人將依法處理。

    會議最後要求,已經落實整改方案的,必須立即著手開展整改,儘早消除安全隱患;更新改造進展緩慢的區必須加大整改力度,相關政府部門、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也要廣泛深入發動群眾,多方面的聯絡産權人落實整改方案,確保市政府下達的明年7月底前消除老舊居民住宅電梯安全隱患的任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