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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公路緊急報警設施設置意見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4日   來源:交通部網站

交公路發[2005]495號

各有關單位:

    公路緊急報警設施是保證用戶及時準確地向公路管理部門報告公路上發生意外事故信息的重要手段。是儘快處理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保證公路安全暢通的重要措施。為降低工程投資及運營維護費用,充分利用移動通信等公共資源,我部將《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Ol-2003)中“公路兩側應設置緊急報警設施”的規定修訂為“公路兩側應合理設置緊急報警設施”。為合理執行此條規定,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地結合實際有效運用。

    (一)新建公路項目應根據相鄰地區已通車項目的緊急報警設施的使用率和使用效果,合理設置緊急報警設施,原則上不再設置緊急報警電話,確有需要的可以設置。對於長和特長隧道等特殊地段,應加強設置緊急報警設施,以保證相關信息能夠及時傳出。

    (二)取消緊急電話設置的新建高速公路項目,應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專用服務電話的宣傳和管理,例如增加救援電話的標誌牌和宣傳材料,或採用在通行卡上印刷緊急電話信息等形式,向用路者公告救援電話號碼,以保證發生意外事故後,相關信息能夠及時高效地傳遞到有關管理部門和救援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