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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對省直行政執法部門進行全面評議考核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8日   來源:湖南省政府網站

  湖南省、市州、縣市區三級都必須在明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相關工作,並在明年對省直所有行政執法部門全面進行評議考核。

  湖南省直各行政執法部門梳理執法依據的工作,要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並報省政府法制辦審查。經審查確認後,在12月底前下發各行政執法部門並公佈。省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分解執法職權、確定執法責任等工作要在2006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州相關工作完成的時間可比省直部門相應推遲1個月,縣市區可比市州相應推遲1個月。省、市州、縣市區三級梳理執法依據、分解執法職權、確定執法責任以及建立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基本制度、制定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等工作,都必須在2006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

  此外,今年湖南省政府只對20個部門進行評議考核,其餘省直行政執法部門今年重點做好依法界定執法職責,制定基本制度和實施方案等基礎工作,明年省政府將對省直所有行政執法部門全面進行評議考核。要加強配套制度建設,重點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製度、重大具體行政行為備案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