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通報今年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産品監督抽檢情況。衛生部要求,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涉水産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尤其加大對無有效衛生許可産品的監督檢查,對不合格産品要及時依法查處,並向社會公佈。
——小型水質處理器。除吉林、湖南、西藏外,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抽檢小型水質處理器694件,對其衛生許可批件及標簽標識、説明書進行了監督檢查,其中不合格産品261件,合格率為62%。不合格原因主要包括:無衛生許可批件或批件過期、産品標注的型號與批件不符、額定總凈水量與批件不符等。不合格産品中無有效衛生許可批件的115件,産品標注的型號與批件不符的有37件;額定總凈水量與批件不符的有107件。
——水化學處理劑。甘肅、浙江、江蘇、雲南、上海、福建、四川、廣東等8個省、直轄市共抽檢當地生産企業生産及自來水廠使用的水化學處理劑117種,檢測了砷、鎘、鉻、鉛、汞、硒、銀、丙烯酰胺等8項指標。根據2001年版《生産飲用化學水處理劑衛生安全評價規範》、《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2001)評價,10種産品不合格,合格率為91%。不合格指標為鉛,最高達0.009mg/L,超過標準規定9倍。
本次抽檢的小型水質處理器38%不合格,主要是衛生許可批件及標簽、標識、説明書問題較多。暴露出生産和經營單位衛生許可法制意識淡薄,無證銷售、一證多用、産品許可後擅自改變産品構造或説明書等情況比較普遍。水化學處理劑抽檢也發現9%的産品鉛超標,可能在生活飲用水處理過程中造成衛生安全隱患。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