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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立重大涉外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2日   來源:吉林省政府

吉林省涉外突發事件協調和應急處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及時妥善處置重大涉外突發事件,經吉林省政府同意,建立吉林省涉外突發事件協調和應急處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一指揮、協調重大涉外事件的處置工作。 

  一、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統一指揮、協調處理吉林省各類重大涉外突發事件;

  (二)根據相應預案擬定涉外突發事件的處置方案並組織、監督實施;

  (三)承辦省政府、外交部交辦的其他事項,重大問題向省政府、外交部請示、報告。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吉林省外辦、公安廳、國家安全廳、商務廳、教育廳、勞動保障廳、科技廳、旅遊局、工商局、外專局組成,省外辦為聯席會議牽頭單位。具體名單如下:馬適訓 省國家安全廳副廳長

  黃喜文 省商務廳副廳長

  于興昌 省教育廳副廳長

  申鳳澈 省勞動保障廳副廳長

  李建華 省科技廳副廳長

  霍建軍 省旅遊局副局長

  于收成 省工商局副局長

  張延峰 省外專局副局長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外辦領事處,負責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三、聯席會議工作規則和要求

  (一)聯席會議定期召開例會。根據需要或按照領導同志要求,亦可臨時召開會議。會議的議題主要包括: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外交部領導同志關於處置涉外突發事件的指示精神;研究協調我省涉外突發事件的重大問題;審議有關部門提出的重大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重大涉外突發事件,聯席會議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重大涉外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指揮,確定對重大涉外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方案和應對措施,明確聯席會議各有關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分工,並組織監督和實施。

  (二)聯席會議根據事件當事人的管理歸屬情況,請有關地方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三)聯席會議例會討論達成的意見要形成會議紀要,印發聯席會議成員貫徹落實。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部門職能,分工負責,具體落實。

    (四)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聯席會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