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國建築節能專項檢查的通知
建辦質函[2005]689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
根據《建設部資源節約工作領導小組今明兩年重點工作及分工安排的通知》和《關於組織開展建築節能專項檢查的通知》(建質函[2005]252號)的要求,定於今年12月上旬開始,組織開展全國建築節能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全國26個省、自治區(西藏除外)的省會城市和4個直轄市及5個計劃單列市,共35個城市。
二、檢查內容
(一)各省級和省會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建築節能有關政策法規、標準、規範,以及結合本地實際推進建築節能工作的情況等;
(二)有關城市執行建築節能標準的情況;
(三)2003年以來,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完成的居住建築施工圖設計文件及2005年7月1日以後完成的公共建築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必要時抽查在建工程;
(四)《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宣貫培訓工作計劃及落實情況。
三、檢查時間安排
檢查時間為12月5日至15日。我部將組織10個檢查組分赴各地檢查,各檢查組的行程另行通知。
四、有關要求
(一)各城市提供屬於檢查範圍的項目清單,由檢查組隨機抽查8個項目,其中2個公共建築項目,6個居住建築項目;
(二)受檢省和城市的建設主管部門向檢查組分別彙報本地區貫徹落實國家建築節能有關政策法規及推進建築節能工作的情況,以及貫徹執行建築節能標準的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
(三)接待工作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反腐倡廉的規定,輕車簡從。
檢查工作結束後,我部將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並根據有關規定,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附件:1.省級建設行政部門建築節能檢查評分表
2.受檢工程基本情況表
3.居住建築節能設計質量檢查用表(北京、天津除外)
4.公共建築節能設計質量檢查用表(北京、天津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