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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實行行政首長問責制為老百姓解決了實際問題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29日   來源:人民日報

    行政首長問責制為老百姓解決了實際問題。”這兩天,重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桑寨鎮的農民很開心:桑彭公路近年來嚴重損毀,上趟縣城要顛簸幾小時,群眾多次反映,收效不大。今年6月18日,彭水縣對此啟動了行政首長問責程序,縣交通局局長被問責停職。此後3個月內,縣交通局對公路進行了整治並驗收達標,車行時間縮短為80分鐘,10月中旬縣交通局長才復職。

  《重慶市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于去年7月實施,確立了18種問責情形,包括效率低下,執行不力,瞞報、遲報重大突發事件,違反法定程序,盲目決策等。問責對象包括重慶市政府各部門的行政首長,及參照執行的辦事機構、派出機構和直屬機構及區縣政府的“一把手”。

  一年多來,重慶市對政府行政部門“一把手”實施問責49例,87名領導幹部受到責任追究。全市絕大多數區縣政府和市政府部門都制定了實施辦法,三級問責體系已基本建立。去年重慶市政府對因工作不力,導致特大交通事故的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縣長實施問責,今年又對因群眾觀念不強、責任意識淡薄,導致農民金有樹求救無助的開縣縣長實施了問責。重慶市工商局啟動問責程序4次,問責5名幹部;巫山縣啟動問責程序查處失職類案件22件,追究了58名幹部的責任。(崔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