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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林業科技工作的決定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3日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為全面推進林業科學技術進步,努力提高林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加快國家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促使林業科技工作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適應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和我國生態建設狀況進入“治理與破壞相持階段”以後林業發展對科學技術的需要,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和中央關於加強科技自主創新的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林業科技工作作出如下決定。

    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依靠科技進步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1.我國林業科技工作取得了顯著成就。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通過實施科教興林和人才強林戰略,林業科技事業得到快速發展。科研工作在一系列重大科技計劃的帶動下,經過廣大科技人員的刻苦攻關和銳意創新,取得了一大批科技成果,有效地解決了林業生態建設和産業發展中的重大關鍵技術問題,林業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科技推廣工作以林業重點工程建設為載體,直接面向基層單位、廣大林農和林業企業,大力推廣應用最新科技成果和先進實用技術,為提高林業生態建設的質量和效益,促進林業産業結構調整發揮了重要作用;林業標準化工作快速發展,初步形成了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為骨架,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為補充的林業標準體系框架;以“中國可持續發展林業戰略研究”為代表的林業軟科學研究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為國家林業發展戰略的確立和相關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科學的理論依據;植物新品種保護、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森林認證工作邁出了重要步伐;科技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科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科技工作為我國林業快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2.加強自主創新是新時期林業發展對科技工作的迫切要求。加快林業發展,鞏固並擴大生態建設成果,保障國土生態安全,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生態文明社會,對林業科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別是打好相持階段生態建設攻堅戰,必須使整個林業工作的基點牢牢建立在依靠科技進步和加強自主創新的基礎之上。但是,目前我國林業科技發展的總體水平還不適應林業加快發展的需要,突出表現在:創新能力薄弱,技術儲備不足,核心技術缺乏競爭力;科技成果轉化率和高新技術産業化水平較低;科技資源分散,配置嚴重重復,利用效率不高,資源共享機制尚未真正形成;科技隊伍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優秀拔尖人才尤其是中青年科技帥才、將才偏少;科技投入嚴重不足,條件能力建設滯後;科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還不太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廣泛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林業科技工作的潛力還有待進一步挖掘等。尤其是在林業投資大幅度增加、林業六大重點工程建設全面推進的情況下,科技儲備不足的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林業跨越式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為此,必須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林業科技工作,努力提高林業科技發展的整體水平。

    二、林業科技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指導方針和總體目標

    3.今後5年—15年林業科技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和相持階段林業發展對科技的迫切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林業發展和生態建設的首要推動力量,走中國特色林業自主創新之路,加快建設國家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全面提升林業科技整體水平,推動科技興林、科技富林、科技強林,為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推動林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提供強大的科技支撐。

    4.林業科技發展的基本原則。

    (1)堅持全面依靠科技進步,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為推進林業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提高林業建設水平的中心環節。

    (2)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在對行業具有帶動性的關鍵技術和前沿領域實現重點突破。

    (3)堅持以人為本,實現人與事業的全面協調發展。

    (4)堅持政策引導與市場拉動相結合,推動企業成為林業技術創新的主體。

    (5)堅持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優化林業科技資源配置。

    5.林業科技發展的指導方針。

    根據我國現階段林業發展對科學技術的需求,林業科技工作的指導方針是:強化創新,重點突破,優化配置,支撐發展。

    強化創新就是要加強林業科技的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努力提升林業科技自身發展水平和行業核心競爭力。

    重點突破就是要集中力量在林業生態建設和産業發展中的關鍵技術領域儘快取得突破,加速林業跨越式發展進程。

    優化配置就是要圍繞國家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目標,促進林業科技力量的合理佈局與資源共享。

    支撐發展就是要使科學技術真正成為引領我國林業跨越式發展的主導力量,為奪取相持階段林業生態建設攻堅戰的全面勝利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6.林業科技發展的總體目標。

    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符合林業科技自身發展規律和基本滿足林業發展需求的國家林業科技創新體系,部分研究領域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40%。

    到2020年,建立起層次清晰、分工明確、運行高效、支撐有力的國家林業科技創新體系,主要研究領域跨入世界先進行列,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50%以上。

    三、全面建設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大力實施六項林業科學技術工程

    7.加強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林業科技持續創新能力。按照科學佈局、優化配置、完善機制、提升能力的指導思想,儘快建立國家林業科技創新體系。集聚優勢研究群體和優勢學科,形成一批國家林業科學中心,帶動林業科技整體發展水平的快速提升;採取靈活有效的機制整合區域科技力量,形成一批國家林業科技區域創新中心,提高區域林業科技的發展水平;加強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陸地生態系統定位觀測與研究臺站、種質資源庫、科學數據庫、科技示範基地和科技信息網絡等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全面提升林業科技基礎設施水平和利用效率。

    8.實施六項林業科技工程,提升林業科技整體水平。圍繞生物技術與良種培育、森林可持續經營、森林資源高效利用等林業科學技術發展的優先領域,集中力量組織實施生態建設與生態安全、林業生物技術與良種培育、森林生物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林業生物産業發展、數字林業、林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等六項林業科學技術工程,以此為載體,選擇一批對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業科技進步有帶動性、標誌性、突破性的重大科技項目,組織跨部門、跨學科、跨地域的科技協作與攻關,儘快突破長期制約林業生態建設和産業發展的關鍵性技術難題。特別是力爭在林業生物技術、生物質能源、新材料技術等科學前沿和高新技術領域取得突破,取得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重大科技成果和專利技術,提升林業科技整體水平。積極鼓勵自由探索,支持專家在林業重大關鍵技術和重大科學前沿開展研究工作。

    9.增強林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的自主創新能力,夯實林業技術儲備基礎。充分發揮中央、省級林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在人才、信息、儀器設備和學科建設等方面的資源優勢,通過重大科技工程(項目)的實施,使其成為林業科技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主戰場,逐步建成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或區域科技創新基地,增強林業技術儲備。加強與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以及農業、水利、氣象、環保等行業有關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的交流與合作,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促進學科交叉與融合。

    10.強化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增強林業企業市場競爭力。通過建立健全企業技術創新機制,發展各類林業科技仲介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企業政策扶持力度,鼓勵、支持和引導林業企業建設各類研究開發機構或組建各種形式的戰略技術聯盟,切實增加科技投入,使企業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和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儘快在關鍵領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核心專利和技術標準。建立和完善以企業為核心、産學研有機結合的機制,增強企業的技術集成與産業化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産業化步伐,提高林業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四、加大林業科技推廣和高新技術産業化力度,為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和産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11.加大林業科技推廣力度,全面提高林業重點工程建設水平。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針對性地遴選先進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到林業生産第一線進行組裝配套和推廣應用,努力提高林業生産建設的科技含量。林業重點工程實行技術目標制、技術責任制和技術考核制,真正做到工程建設與技術推廣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和同步驗收。加強林業科技示範區、示範點、示範基地建設,通過人才、技術、資金等資源的優化配置與有效整合,強化技術的優勢集成和組裝配套,發揮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提高林業科技顯示度。積極開展送科技下鄉活動,組織廣大科技人員深入林業生産第一線普及科學知識,推廣應用科技成果。

    12.加強林業高新技術開發,促進林業産業發展。圍繞國家目標和林業産業發展的需求,充分發揮資源優勢,進一步加大研究開發力度,在林木(包括竹藤花卉)種質創新與資源培育、生物質能源、生物質新材料、林業綠色化學品、森林生物制藥與生物製劑、林業信息技術和高技術裝備等方面打造一批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拳頭産業和名牌産品,促進林業産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集中優勢創建一批富有活力的林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産業化示範基地,加快林業高新技術企業的孵化。發揮區位資源優勢和技術優勢,促進林業産業的合理佈局,形成一批以林木新品種與種苗培育為基礎,技術創新為動力,精深加工為先導的林業生物産業帶和産業集群,實現林業高技術産業聚集效應和區域經濟規模效益。

    13.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業技術推廣法》,建立和完善新型林業科技推廣體系。加強市(縣)級林業科技推廣機構的能力建設,做到有機構、有編制、有人員、有經費、有示範基地。鄉鎮林業工作站要強化科技推廣職能,配備專職技術推廣人員。扶持發展基層林業技術推廣專業服務組織。調動林業科研院所、企業、各類院校和各級學會、協會參與科技推廣的積極性,形成中央、地方與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國家扶持和市場引導相結合、無償服務與有償服務相結合、專業性隊伍與社會化服務組織相結合的新型林業科技推廣網絡。

    五、加強林業標準及質量監督工作,保證林業生態建設質量和林産品的質量安全

    14.加強林業標準化工作,保障林業建設質量。積極推進標準戰略,緊緊圍繞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和林業産業發展的需要,加快林業生態建設和林産品標準制修訂步伐,建立健全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組成的,覆蓋林業各個專業領域的林業標準體系。實行分類指導,引導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充分發揮各自的積極性,共同開展林業重要技術標準的研究與制訂工作。強化林業標準的實施工作,充分發揮林業標準化示範縣(區、項目)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真正做到林業生態工程建設按標準設計、按標準施工、按標準驗收,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15.加強林業質量監督與檢驗檢測機構建設,建立健全林業質量監督體系。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儘快建立健全林業質量監督與檢驗檢測機構,加強林業質量檢驗檢測人員隊伍建設,提高質量監督與檢驗檢測能力。加強林業生態工程質量監理工作。實施林産品質量監測制度,加大對林産品、林木種苗、花卉和森林食品,特別是涉及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林産品質量的監督力度。強化外來有害生物檢驗檢疫,推行質量標誌管理,確保生態安全和林産品質量安全。

    六、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林業分類經營要求的林業科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16.繼續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繼續推進林業科研機構分類改革,針對不同類型分別建立相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對於經改革後確認按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管理和運行的林業科研機構,按照“職責明確、評價科學、開放有序、管理規範”的要求,以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作”機制為重點,建立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建成具有先進水平的科學研究與創新基地。對於具有面向市場能力的開發類科研機構,推動其向科技型企業轉制,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按照市場機制進行管理和運行。林業科技仲介機構要積極面向市場、面向社會,逐步形成體制合理、機制靈活、制度健全、競爭有序、誠信經營和服務專業化、發展規模化、運行規範化的社會化服務體系。

    17.明確分工,加強協作,優化林業科技資源的配置。國家級林業科研單位以林業基礎研究、戰略高技術、重要公益研究領域創新活動為主,圍繞國家發展目標,著力解決全局性、基礎性、關鍵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科技問題,努力提升林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增強科技核心競爭力;區域性和省級林業科研機構,以應用研究和開發研究為主,主要解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林業科技問題,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研究發展中心;地(市)縣級林業科技機構,以技術推廣為主,主要開展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服務工作。進一步調整優化學科和人員結構及佈局,實現林業科技資源在研究開發、推廣應用、産業化三個層面上的有效配置和綜合集成。積極鼓勵、引導林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之間的聯合,實現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形成協調一致、分工協作和利益共享的機制。

    18.以人為本,建立公平、公正的競爭與激勵機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以完善全員聘用制為核心,進一步建立健全人才選拔、培養、使用機制和人才合理流動機制。繼續加大分配製度改革力度,真正做到按崗位定酬、按業績定酬,實現關鍵崗位高收入、一流業績一流收入,切實建立起有利於促進科技人員大膽創新、刻苦攻關的激勵機制;積極探索科技成果入股和技術、管理等生産要素參與分配的辦法;進一步完善獎勵制度,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予以重獎。改革和完善科技評價體系,針對不同的工作對象和科技活動,建立相應的評價辦法、指標體系和評價監督機制,營造自由探索、平等理性、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環境。實行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踏實嚴謹、守法誠信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鼓勵和約束林業科技人員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19.鼓勵林業科技人員創辦科技企業和開展技術服務。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林業科研單位要在進一步落實國家有關政策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大力倡導和鼓勵科技人員到基層去、到西部去、到生産第一線去,帶頭創辦、聯辦科技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和技術承包等活動,併為他們創新創業提供寬鬆環境和必要條件。允許科技人員在帶動、幫助林業生産單位和林農富裕起來的同時,從中得到合法的經濟報酬。

    20.加強林業科技計劃管理,提高林業科技工作質量。進一步完善林業科技項目立項制度和管理機制,更好地解決林業生産實踐中的重大問題和關鍵技術,促進科技與生産的緊密結合。完善項目合同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積極鼓勵和倡導林業科研、推廣單位與生産單位及企業的聯合,支持多元主體共同承擔林業科技項目,加快成果轉化,提高科技貢獻率。逐步推行林業科技項目招投標制。進一步加強各級各類科技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和跟蹤管理,提高林業科技工作質量和效益。充分發揮知識産權保護的導向作用,全面落實專利戰略,提高項目研究的起點,切實避免低水平重復。

    七、加大林業科技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力度,建設高素質林業科技隊伍

    21.加大優秀拔尖科技人才的培養力度,造就自主創新的人才隊伍。設立林業科技人才專項基金,組織實施“312”科技人才培養計劃,即:到2020年,培養和吸引30名學術技術帶頭人,1000名科技新秀,培養和穩定20000名左右基層技術骨幹。通過加強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重大項目(課題)的實施以及國內外進修、培訓等多種有力措施,培養造就一批科技帥才和將才,特別是兩院院士及世界林業學科前沿領域的領軍人物、戰略科學家。切實加強基層實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其整體素質和業務技能,使其在林業建設第一線充分發揮作用。高度重視林業科技後備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提高青年科技人員在林業科技項目組的比例。

    22.完善林業科技人才使用和引進政策,促進人才交流。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從項目、經費、工作條件、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完善相關措施和辦法,採取多種形式,吸引、留住和用好優秀林業科技人才。不斷完善各類人才的評價和使用機制,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和人盡其才的良好氛圍,為各類優秀科技人才脫穎而出,特別是高層次拔尖人才的快速成長創造條件。建立協調機制,疏通各類人才之間的流動渠道,鼓勵東、中、西部林業人才的對口交流,有效緩解西部地區人才短缺問題。

    八、進一步擴大林業科技對外開放,積極推進林業科技與國際接軌

    23.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提升林業科技國際競爭力。繼續實施“走出去”和“請進來”戰略,不斷拓寬我國林業科技國際合作與交流的領域和渠道。鼓勵參與全球及區域性的深度科技合作,強化與世界知名林業科研機構、大學、跨國公司的合作,密切跟蹤國際林業科技前沿,在積極引進並消化吸收國外林業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強化自主創新,擴展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科技成果,提升我國林業科技的競爭力和國際地位。積極鼓勵並支持科學家進入國際組織和科研機構中任職。

    24.建立和完善植物新品種保護、森林認證、林業生物安全管理等技術體系,積極推進林業科技與國際接軌。建立健全國家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測試機構、代理機構和信息網絡,提高林業植物新品種知識産權保護能力和技術檢測水平。積極開展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標準指標體系研究,儘快建立符合國情林情、與國際接軌的森林認證體系。建立嚴格的林業外來物種引進和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使林業生物安全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

    九、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增加林業科技投入

    25.增加林業科技經費總投入,保障林業科技發展對資金的需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採取有力措施保證林業科技經費投入增幅高於同期林業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並優先安排。建立林業科技經費核查制度,對沒有按一定幅度增加科技經費的地方林業主管部門,上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在資金和項目上對其進行調控。地方林業部門承擔國家和省部級林業科技項目的,要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按不低於1:1的比例配套經費。在項目中期評估和驗收過程中要將配套資金落實情況作為重要指標,對沒有落實合同要求配套經費、弄虛作假、缺乏信譽的林業科技項目承擔單位,暫停其申請新的林業科技項目的資格。

    26.落實林業重點工程科技支撐專項經費,促進工程順利實施。進一步落實在林業重點工程中安排不少於3%的經費用於科技支撐的措施,持續穩定地加大投入力度;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相關支持,確保科技支撐配套經費落實到位。在積極爭取投資的同時,各級林業科技、計劃、生産、工程管理等部門要相互配合,認真落實“慎用錢”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事,強化項目管理和會計監督,確保科技支撐經費安全、有效、規範運行,真正發揮應有的投資效應。

    27.實施激勵和扶持政策,建立多元化林業科技投入機制。要充分發揮市場投融資機制和激勵機制的作用,運用補助、貼息等優惠政策和經濟杠桿,鼓勵和引導各種社會資本投入林業科技工作。積極爭取國家對林業長期限、低利息的信貸扶持資金用於林業科技工作。林業企業要從提高核心技術競爭力的戰略高度出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年增加研究開發投入。最終形成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銀行貸款、企事業單位自籌、風險投資、合作研究開發和國際資助等在內的多元化、多層次的林業科技投融資體系,多渠道增加林業科技經費。要完善林業科技資金管理辦法,探索建立林業科技資金部分有償使用機制,提高林業科技資金使用效益。

    十、加強對林業科技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相關措施

    28.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林業科技工作。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認真學習貫徹胡錦濤同志關於加強新時期科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對林業科技工作的領導,把科技興林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納入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形成具有地方特點的科技興林戰略。堅持一把手抓第一生産力,實行林業科技工作目標責任制,將科技興林工作列入林業主管部門年度考核指標,並將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科技管理部門建設,健全管理機構,配備精幹管理人員。

    29.建立林業重大項目科學決策機制。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尊重科學、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建立和完善各級專家諮詢委員會和科學技術委員會等組織。堅持林業重大問題和重大建設項目必須按照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程序和方法,依靠各方面的專家進行科學論證,按科學規律辦事,提高決策水平。

    30.強化林業科技宏觀管理和行業指導。各級林業科技管理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不斷推動管理創新,促進林業科技創新要素和其他社會生産要素的有機結合,為促進林業科技自主創新和提高林業科技整體水平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有利條件。要加強宣傳,主動協調,主動服務,集成各方資源,壯大林業科技實力,建立與新形勢相適應的、具有地方特點的技術創新機制。注重林業行業科技活動信息的採集、數據積累和共享,提高林業科技管理的科學化、系統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林業科技管理行業考評和獎勵機制,充分調動林業科技管理工作者的積極性。

    進一步加強林業科技工作,是貫徹落實科教興林戰略,推動林業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廣大林業科技工作者要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林業跨越式發展的奮鬥目標,認真落實國家關於科技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團結協作,開拓創新,勇攀林業科學技術高峰,努力提高林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為建設山川秀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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