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提出的3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進入攻堅階段之際,12月19日,江西省確定了2006年春節前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目標,並公佈了為實現目標將要採取的行政和經濟手段。江西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將駛入快車道。
為進一步推進清欠工作,江西省確定了明年春節前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3大目標:到2006年元旦前,省屬項目拖欠工程款償還比例必須達到95%以上,其中,省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必須在2006年元旦前全部償清,各設區市全社會拖欠工程款總的償還比例要達到85%以上,政府投資項目償還比例必須達到90%以上;到2006年春節前,省屬項目拖欠工程款必須全部解決,各設區市所有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必須全部償清;凡是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必須在元旦前解決,並將拖欠的工資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中。
與此同時,江西省將採取一系列行政和經濟手段,確保清欠目標的實現。省有關部門將對清欠落後的市、縣和省直部門以及建設單位,在新項目的審批上嚴格把關,暫停除重點項目外的項目審批。設區市政府對不能按期完成清欠任務的市、縣和部門,將採取暫緩領導幹部出國、購買小汽車、購買高檔辦公設備等限制措施;對整改不力、進展緩慢的單位和部門,採取停撥資金、停批項目、通報批評、強制變賣汽車和房産還款等措施;對有關企業和建設單位,採取凍結賬戶、罰扣資金和拍賣汽車、房産等措施。交通、教育部門下達農村公路建設資金、教育投資等,要優先用於公路、教育項目清理拖欠工程款。建設部門要對拖欠嚴重的建設單位暫停新增項目規劃和施工許可證審批,對有拖欠行為的房地産開發公司要暫停新增項目的規劃審批、招標、施工許可、暫緩辦理預售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對2006年元旦後,仍有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施工企業,要降低企業資質或清理出本地建築市場。2006年元旦後,對拖欠工程款仍嚴重的建設單位,工商部門要將其列入“黑名單”,金融機構要將其列入信譽不良單位,並在貸款方面進行限制。(胡勇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