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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決定三年內每年將城市低保標準提高10%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網蘭州12月23日電(記者 孫勇)甘肅省決定,三年內每年將城市低保標準提高10%。

    甘肅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到今年10月份,甘肅城市低保對象已經達到65.9萬人。由於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對滯後,甘肅困難群體佔人口比例較高。近幾年,有相當數量的國有企業職工下崗,一些農墾、資源枯竭企業職工也面臨困境,成為新的城市貧困群體。

    為了使城市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更有保障,甘肅決定提高低保標準。今年,這個省已經在財政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增加列支7000萬元,從4月1日起,將城市低保標準提高了10%。以後兩年還將繼續提高。

    甘肅還要求,全省各地政府部門在編制當地“十一五”規劃過程中,要加大對社會救助事業經費的投入,把低保金列入預算予以保證;市、縣兩級列支必須達到支出總額的20%以上。對特困家庭的就醫、子女上學、住房、冬季取暖等配套政策,也要認真落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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