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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要求進一步做好地下水環境監測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6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近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向各省(區、市)國土資源廳(局)以及部有關直屬單位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地下水環境監測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中石油總公司吉林分公司雙苯廠爆炸引發松花江水質污染,並對下游沿江地區地下水環境構成極大威脅。為監控和及時應對類似突發性事件對地下水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切實履行國土資源部門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與污染的職責,各地要認真研究、週密部署,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緊編制地下水應急監測預案。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要迅速組織相關單位,在收集、掌握本地區地下水資源分佈和利用狀況,調查、分析突發性事件造成地下水環境污染以及水資源供給危機可能性的基礎上,加緊編制地下水應急監測預案,並迅速批准實施。對可能形成或已造成地下水及環境污染的突發性污染事件,要及時啟動應急監測預案,加強監測,提出治理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理,防止污染擴散。並將情況及時上報。

    二要加強城市應急水源地的勘查工作。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參與當地水資源規劃的編制、實施和水資源供給安全保障工作,加強重要城市、重要工業基地和其他重要基礎設施所在地應急水源地的勘查,為緊急狀態下的供水安全提供後備水源地和優質地下水資源。部有關直屬單位要指導各地做好上述應急水源地的勘查工作。

    三要進一步優化、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站網建設。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和部直屬單位要高度重視地下水環境監測工作,加強對地下水環境監測工作的領導和業務指導,要組織力量、籌集資金,根據地下水水環境現狀實際,對現有地下水監測網點分佈、監測項目設置等進行評估,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站網和監測項目,規範日常監測工作,提高監測質量,切實增強各級地質環境監測站及時應對地下水環境污染和破壞等突發性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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