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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規定濫開抗菌藥將被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8日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鄭州12月28日電(單純剛、蔡建華)“抗菌藥濫用已經成為普遍現象,有的醫生一張處方開七八種抗菌藥,全省一年抗菌藥銷售達幾個億,在各種藥品銷售總額中居高不下,這就是抗菌藥公示政策出臺的原因。”河南省衛生廳醫政處處長蔡聚雨向記者介紹。

    今年9月,《河南省衛生廳、河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建立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評價公示和處罰制度的通知》出臺,要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每半年要對臨床科室應用抗菌藥物的醫師,按照其應用抗菌藥物金額多少進行排序。

    根據河南省新出臺的有關規定,衛生行政部門將組織專家委員會對抗菌藥運用的“冒尖醫生”進行評價,並根據情況處理。抗菌藥應用不合理比例小于20%的,進行警示談話,並在本單位公示。如果抗菌藥應用不合理比例達到70%,將被吊銷醫師執業證書,也就是説,將被清除出醫務人員隊伍。

    據河南省人民醫院、鄭州市中心醫院、鄭州市第五人民醫院的粗略統計,這項措施出臺之後的三個月時間裏,藥房售出的抗菌藥物較以往有了明顯減少,“醫生在開藥的時候,的確有所顧忌”。

    河南省人民醫院呼吸內科早在幾年前,就在藥物三級管理的基礎上,細化了抗菌藥的分類,建立起較為完整的抗菌藥運用體制。抗生素共分三級,對於阿莫西林、頭孢拉定等療效肯定,耐藥性小,價格相對較低的藥物作為第一線抗菌藥物;頭孢哌酮等與一線藥物相比,在療效、安全性、藥品價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的藥物作為第二線抗菌藥物;哌拉西林、頭孢他定等療效獨特但不良反應明顯、價格昂貴的藥物,應控制使用,作為第三線抗菌藥物。

    對於每一線抗菌藥物的使用,都有較為明細的規定。一線藥物醫生可視患者情況而定,對於聯合用藥三種及三種以上的,須經科室主任同意、簽名才可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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