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濟南市紀委、監察局下發文件,要求各級利用節日有利時機,採取多種形式,教育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帶頭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有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廉潔自律過好元旦春節。這“六項要求”分別是:一、不準用公款搞相互走訪、相互宴請等拜年活動;二、不準任何單位和部門,以及黨員幹部以任何藉口接受用公款支付的貴重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等;三、不準以任何名義和方式給上級機關、領導幹部贈送禮品、禮金、代幣卷,以及土特産等;四、不準以任何藉口用公款組織幹部職工及其家屬外出旅遊、觀光和接受下級單位安排的私人旅遊活動;五、不準到下級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旅遊及其它活動的費用;六、嚴禁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利用節日相互公款請吃或吃請,組織和參與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同時,要求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要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按照中央、省紀委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實。各級財政、審計等職能部門要嚴格財政管理,嚴肅財政紀律,加強審計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採取明查、暗訪和突擊檢查方法,對頂風違紀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對於因思想不重視、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導致節日期間發生嚴重問題的地方和單位,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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