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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保局與11家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新服務協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3日   來源:海南日報

  生育醫療費用是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內容之一。如今,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的生育醫療費用報銷,直接在醫院就可完成。這是海南省社保局和定點醫療機構完善服務所帶來的新變化。

  以前,生育醫療費用的報銷須由參保人員出院後帶著相關票據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這樣參保人員分娩的生育醫療費都得自己先掏腰包。為更好地方便參保職工,省社保局近日與11家定點醫療機構簽訂了新的服務協議。根據協議,參保人員可以報銷的生育醫療費用,醫院不予收取,而由社保經辦機構與醫院直接結算。

  據海南省社保局工傷與生育保險處處長劉家邦介紹,省社保局會及時向醫療機構提供參保職工的基本情況,符合計劃生育的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分娩時,憑身份證和生育通知書,便可在醫院享受到報銷待遇。這樣參保人員不用先墊付可報銷的費用,還省去了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目前,這些新做法已率先省本級正式實行,今年還將逐漸在各市縣推行。

  簽訂服務協議的11家醫院

  海南省人民醫院、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海南省中醫院、海口市人民醫院、海南省農墾總局醫院、解放軍第一八七醫院、省婦幼保健院、海口市婦幼保健院、海南婦産科醫院、海口市瓊山區人民醫院、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醫院 (記者 黃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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