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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把提案作為決策資源 推動首都和諧社會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13日   來源:北京日報

    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把提案辦理工作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拓寬工作思路、轉變工作作風和改進工作方式的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社會資源,積極研究採納意見和建議,推動首都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截至目前,1354件政協提案基本辦理完畢,採納率79%。

    2005年,北京市委各承辦單位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和《中共北京市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為契機,加強與市政協及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溝通聯絡,主動了解意見和建議,增強首都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

    北京市委、市政府結合開展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進一步深化了對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認識,加強領導、開拓創新、注重實效、狠抓落實。在辦理工作中,注重“三個結合”:注重把辦理工作與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緊密結合起來,通過辦理提案,體現先進性教育的成果,真正解決一批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實際問題;注重把辦理工作與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緊密結合起來,通過解決與廣大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具體問題,構建和諧的社會環境,促進北京市社會和經濟的全面發展;注重把辦理工作與各單位自身工作緊密結合起來。

    北京市政府積極推行“現場辦案”和“開門辦案”等做法,共召開提案辦理座談會35次,參加委員230人次。如:委員反映多年的北京市出租汽車問題,天通苑、回龍觀地區交通和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等問題,市政協主席、各位副主席、秘書長非常關心,與市主要領導多次進行研究,廣泛聽取委員意見。為了很好地解決有關問題,市政府領導多次進行調研和現場辦公,並將所提問題進行任務分解,責成有關部門具體落實,同時列入市政府督查工作,積極推進落實,使一些問題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按照提案辦理的有關規定,會上提案已全部按期辦復。政協提案通過承辦部門的辦理,推動了重大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進程;推動了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實施;推動了政治民主制度和法治社會的逐步完善;推動了城市建設總體規劃的貫徹執行;推動了城市建設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動了“三農”工作的開展。

    在統籌城鄉發展方面,北京市政府積極吸收委員提出推進農村城市化進程的提案,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抓軟硬體環境建設。堅持城市反哺農村,工業反哺農業,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了道路、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和富民養山工程;更加重視軟環境建設,實施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用於郊區縣比例不低於70%等傾斜政策,解決教育、醫療、培訓等農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二是著力提高農民素質。出臺了《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暫行辦法》,促進和引導優質教育資源向郊區轉移。在加快發展基礎教育的同時,大力加強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大農村勞動力培訓力度;三是全面推進“春季調研”成果的轉化。圍繞“三農”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全市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各部門深入農村,既見物又見人,加強協調配合,建立機制,搭建平臺,齊心協力做好工作,進一步加大城鄉統籌的力度,推進農村城市化進程。

    在城市管理方面,結合委員提出的“關於加強城市綜合管理,實行城市管理全天候的建議”、“關於緩解北京舊城交通擁堵的建議”等關於要扭轉重建設、輕管理傾向的提案,北京市政府一是抓好城市規劃這個龍頭,以國務院對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批復為指導,抓緊制定北京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全面落實好中央的批復要求;二是繼續採取各種積極措施,努力緩解交通擁堵,全力搞好“城中村”整治、公廁改造、大氣污染治理等群眾關注的難點、熱點問題;三是強化城市管理體系和信息平臺建設,市委、市政府成立了2008年城市環境建設指揮部,全面統籌城市管理和整治工作。

    在可持續發展方面,北京市政府針對《關於制定嚴格執行北京總體規劃法規的建議》和《關於疏散中心區城市功能,清理違章建築的建議》等200多件提案,市政府按照國務院的批復,根據城市內部不同區域的現狀特點和發展潛力劃分各區縣的功能;明確提出了在2007年全部拆處違章建築的目標;統一了公交站牌;成立了北京市應急指揮中心。在建設循環經濟方面,市政府制定併發布了《加快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城市規劃綱要和2005年行動計劃》。

    在政府職能轉變和加強民主政治建設方面,北京市監察局和市信息化辦公室結合辦理《關於加強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工作的建議》等提案,發佈了《北京市政府信息網上公開試行辦法》,建立了政務公開事項的提出、審核、公開和反饋的程序,規範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政務公開的目錄。根據《加強立法前協商工作的建議》等提案,有關部門在研究制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投資融資管理辦法”,“住房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中,主動邀請提案人參與討論,吸收委員的意見,促進了北京市法律、法規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杜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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