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口計生委要求各地人口計生委(局),緊緊抓住和充分利用大量流動人口將在春節期間返鄉這一有利時機,認真做好返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完善相關管理服務工作。
一要進一步轉變管理服務理念,把“以人為本,突出服務”作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切入點,大力開展流動人口計生優質服務,特別是對流動已婚育齡婦女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健康優質服務。對實行計劃生育的流動人口育齡夫妻免費施行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積極開展知情選擇,及時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做好孕檢對象的查環、查孕、查病工作和意外妊娠的補救措施,適時提供隨訪工作。
二要有針對性地加大流動人口計生宣傳力度。要利用各種形式,結合“婚育新風進萬家”、“三下鄉”等活動,在趕場日或年貨集市加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宣傳,擴大宣傳的覆蓋面,強化宣傳效果,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要在流動人口密集的地方設立服務宣傳諮詢站(點)做好政策宣傳諮詢工作,增強宣傳實效。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歌舞、小品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及登門拜訪、走家進戶等方式使宣傳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要切實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辦證、換證、驗證和補徵社會撫養費工作。辦證、換證、驗證是人口計生部門與流動人口面對面進行信息交流、溝通以及了解有關情況的重要渠道之一,各級人口計生部門,特別是基層流管機構要認真做好此項工作,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違反有關規定拖延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生育審批手續。要切實樹立方便群眾,服務群眾的觀念,最大限度地簡化辦事程序,嚴格執行婚育證明免費辦理的規定,認真負責地向群眾提供勞務輸出等方面的信息,為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合理有序流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在開展流動人口登記過程中,對於查出的歷年來未經處理的政策外生育對象,要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兌現處理,補徵社會撫養費,以維護法律法規的公平性和嚴肅性,同時也要注意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切實做好流動人口信息收集工作,借流動人口集中返鄉之機,掌握詳細的流動人口信息資料,摸清底數,了解實情,以利於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四要在推行村(居)民自治的村(居),對回鄉的流動人員宣傳村(居)民自治章程中有關計劃生育內容,逐一簽訂計劃生育合同,並履行計劃生育村規民約。
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立足於解決“三農”問題的要求上來,努力幫助實行計劃生育的流動人口家庭,解決他們在生産、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實際問題;認真兌現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優惠政策,特別是要做好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流動人口家庭兌現獎勵費的工作,切實維護和保障流動人口計生合法權益,確保流動人口度過一個快樂詳和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