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月25日電(記者滕軍偉)山西省三部門近日聯合發出公告,在春節即將來臨之時,各單位要徹底解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建設廳和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4日要求,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在全省開展以打擊惡意拖欠工程款和惡意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的專項行動,對存在惡意拖欠工程款、攜款逃跑、惡意拖欠工資等造成群體性事件的行為進行堅決打擊。
公告説,對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責令其停産整頓。對情節嚴重的企業,工商行政部門根據建設行政部門的建議,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屬於分包單位負責人或“包工頭”惡意拖欠工資或攜款逃匿的,發包單位應承擔責任,先行墊付工資,並由公安部門追究攜款逃匿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據介紹,山西省2003年以前的工程款拖欠總額為79.04億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總額為31.22億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