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治安管理工作,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吉林省治安系統按照公安部和吉林省公安廳黨委的部署,自2005年12月下旬開始,開展了為期半個月的治安隱患大排查,有力整改了一大批治安隱患。
吉林省各級治安部門會同消防等有關部門,把爆破器材儲存、使用單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舞廳、影劇院、網吧等公眾聚集場所及學校、醫院、機場、車站和通訊樞紐等作為治安檢查重點,開展了全方位的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逐個下發整改通知書,逐級逐項落實整治責任,實行領導包保,確定專人負責,全程跟蹤督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2005年12月21日至2006年1月10日,全省各級治安部門共出動警力8000余人次,排查涉槍涉爆等涉危從業單位2835家(次),發現安全隱患571處,監督整改428處,責令限期整改143處;收繳民用槍支11支、子彈174發、炸藥346.6公斤、雷管1171枚、導火索1000米。排查各類公共複雜場所8580家,發現安全隱患2248處,當場整改1772處,責令限期整改413處,停業整頓55家。
吉林各地治安部門以“防爆炸、防火災、防擁擠踩踏事故”為重點,多方收集信息,全面掌握本地近期擬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基本情況,提前介入,嚴格落實主辦單位安全責任,完善安全保衛方案,落實安全檢查、應急疏散等各項安全措施,特別是依法認真履行對煙花爆竹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職責,確保萬無一失。(勝強 旭東 趙聯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