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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出臺優惠政策 營造農村勞動力就業良好環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09日   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網站

  為強化服務,規範管理,營造貴州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良好環境,貴州省出臺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的具體內容:簡化農民進城務工手續,清理和廢止限制和歧視外出務工人員的政策規定和不合理收費。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收費項目外,各級政府一律不得出臺針對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而設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農村轉移就業人員子女被納入本地“普九”教育範圍,在入學條件、收費標準與城鎮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以戶籍為由收取“借讀費”、“擇校費”等,並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酌情減免費用;城鎮民辦中小學納入當地教育規劃,統一管理,並在師資配備、教學管理上給予指導,以利於吸收農村轉移就業人員子女入學。

  對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國家承認學歷的高中、中專、技校以上畢業生,以及在貴州省城鎮有固定住所、有穩定生活來源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要給予辦理所在城鎮的常住登記戶口,並依法享受城鎮居民權益並承擔相應義務,有關部門不得收取進城費等附加其他條件。

  為鼓勵企業積極吸納農村轉移就業人員,在貴州省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各類企業,除國家明令禁止的、限制的外,凡招用人員中農村轉移就業人員達到30%以上,並與之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報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在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不足30%,但與之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在3年內減徵企業所得稅。

  此外,貴州省還將建立和完善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建立和逐步完善農村轉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制度,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從2006年起,貴州省各級政府駐外機構,將加挂“勞務輸出辦事處”牌子,指派得力人員,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諮詢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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