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展示改革開放以來,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在參與中國現代化建設中所取得的成就,褒揚僑資企業對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所做的貢獻,增進社會各界對僑資企業的了解,推動僑資企業的更大發展,國務院僑辦決定開展“2003-2005年度全國百家明星僑資企業”的評選、表彰活動。
本次參選的僑(港)資企業,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由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在中國內地投資興辦,且資本總額佔投資總額25%以上的企業。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企業規模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同行業僑資企業中處於領先位置;2、銷售收入和納稅額在評選年度連續三年(2003-2005)處於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同行業僑資企業中領先位置;3、評選年度內合法經營、環保達標、按章納稅,無走私、偷漏稅,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相對控股的企業;優先考慮高新技術企業;優先考慮獲得省級以上各類表彰和資質認定好、對社會公益事業貢獻較大的企業。
評選工作將按照企業自願參加的原則,由僑資企業所在市(地)初選,經當地外經貿、工商、稅務、海關、環保和安全生産等部門審核通過後報省級僑辦,省級僑辦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推薦企業,經省政府同意後報評選委員會參評。評選委員會由國家有關部門領導、專家學者和新聞媒體資深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國務院僑辦經濟科技司。
今年國慶前夕,將在北京舉行“2003-2005年度全國百家明星僑資企業”表彰大會,授予當選企業證書和牌匾,邀請受表彰企業負責人赴京參加國慶活動。
2003年國務院僑辦開展了“2000-2002年度全國百家明星僑資企業”評選、表彰活動,在國家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在海內外産生了積極反響。今年是第二次開展“全國百家明星僑資企業評選活動。”這是僑辦貫徹落實全國僑務工作會議精神,深化為僑資企業服務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