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2月22日電(李敏燕、趙蓉)新疆從今年起全面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及收費標準,也就是説,不再審批學校“公轉民”。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對公辦中小學改制學校進行全面調查。改制學校主要是指將公辦中小學交給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校長個人,利用民辦教育的部分政策,改辦或另辦一所不改變“國有”或“公有”性質,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民辦學校經營與管理機制的新型學校。
近年來,新疆對公辦中小學進行辦學體制改革試點,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教育經費籌措渠道,利用社會資金促進了教育事業發展,但是有些地方在公辦中小學體制改革試點過程中存在辦學性質不清、改制行為不規範、收費過高,以及簡單地出售、轉讓公辦學校等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