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工商局獲悉,江西省工商部門日前出臺多項舉措,加強市場監管,紮實有效地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全程監管農資市場準入、交易、競爭
●嚴查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
規範農資商品經營主體,把好市場準入關。不具備資格的,堅決停止其經營活動;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對種子、肥料、農藥、農機具及零配件等農資商品進行質量監測,及時把不合格的農資産品清除出市場。
強化對農村商品市場和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以“送貨下鄉”、“廠家直銷”等名義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
加快農村基層維權網絡建設,深入開展“12315”申訴舉報網絡進市場、進村鎮、進商家活動,建立健全農村投訴站、聯絡站等,形成受理投訴、跟蹤督辦和案件查處相結合的行政執法網絡。
●支持農村多種所有制經濟發展
●農民初次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免收登記費
支持農村發展多種所有制、多种經營形式的龍頭企業。積極鼓勵、大力支持龍頭企業和鄉鎮企業充分發揮聯結企業與農戶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以多種利益聯結方式,形成公司加基地加農戶的經營模式,促進農業企業化和産業化進程。鼓勵引導農民發展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登記註冊工作。
對農村流動小商小販,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産農副産品的,免予工商登記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項收費;對農民初次申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免收登記費;失地農民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農村經紀人及盈利性合作經濟組織的登記1年內免收登記費。
●嚴懲涉農合同欺詐行為
●嚴厲打擊摻雜使假以及倒賣陳化糧違法行為
積極開展“涉農合同幫扶”活動,倡導農民在交易活動中簽訂書面合同。嚴厲打擊涉農合同欺詐行為,尤其是設置合同陷阱、騙取合同保證金等合同詐騙的違法行為。制定“訂單農業”合同示範文本,推行農資經營者使用合同示範文本。
積極鼓勵多種所有制經濟主體參與糧食經營,嚴厲打擊無照經營、哄抬物價、摻雜使假以及倒賣陳化糧和擅自改變陳化糧用途的違法行為。嚴把棉花市場主體準入關,堅決查處無證、無照收購棉花等違法經營行為,堅決取締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小軋花機、土打包機等棉花加工設備。清理整頓蠶繭流通市場,規範蠶繭市場行為,維護蠶繭流通秩序,保護蠶農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