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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系統打擊假冒偽劣維權典型案例盤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4日   來源:吉林日報

    去年以來,吉林省工商系統重拳出擊,打擊假冒偽劣行為,切實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權益。

    輝南縣查處銷售欺詐案

    王某于2005年2月16日在輝南縣廣播器材商店購買一部NH6080諾亞電子詞典,價格350元,銷售人員説有下載功能。購買後,商店以沒有電腦為由不能下載,後租給消費者光盤和下載連接線讓其找電腦房下載,王某找了幾家都不能下載。當事人又將廠家電話號碼給消費者,讓其找廠家幫助下載,廠家回復稱該詞典根本不具備下載功能。消費者要求退貨,當事人以銷售時沒有承諾有下載功能為由拒絕退貨。經查,當事人行為已構成欺詐消費者行為,輝南縣工商局依法對其罰款5000元,並雙倍賠償消費者700元。

    長春市查處制售假冒“紅梅”等味精案

    從2005年3月3日開始,牛某在未辦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在朝陽區寬平大路北二衚同租用一處平房作為經營場所,從長春市光複路市場購進黑龍江東成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冰花”牌散裝味精和食用精鹽共四噸。並購進分別印有“紅梅味精”、“無鹽味精”、“味元高級味精”等字樣的包裝袋15000個、包裝箱90個。將“冰花”牌味精和精鹽按4:1的比例進行混合後,用上述包裝袋進行包裝,銷售到食雜店和市場。牛某已構成經濟違法行為,長春市工商局朝陽分局對其依法進行了查處,沒收制假工具並處1萬元罰款。

    遼源市查處銷售死豬肉案

    2006年2月7日、8日淩晨,遼源市工商局在對東吉市場突擊檢查時發現,有七戶商家經營未加蓋檢疫印章的生豬肉共計399.5公斤。其中92.5公斤生肉,是遼源市山灣村村民謝某于2月6日從養殖場拉回的一頭病豬,當晚在傢俬自屠宰,並於2月7日早晨送往東吉市場翟某處銷售。經檢驗,結論為“未經檢疫,不明死因的死豬肉”。2月7日,執法人員在謝某家中還發現了死因不明尚未加工的生豬3頭,於是將其移交動檢部門,並對謝某和其他幾名當事人分別進行了處理。

    吉林市查處銷售不合格羽絨服案

    吉林市工商局船營分局在對流通環節商品質量監測時發現,鄭某在吉林市時代購物廣場經銷的“冬雪凱特”、“雪菲美”、“飛珠雪菲”三個品牌的羽絨服,為不合格産品。經銷者的行為構成銷售不合格産品、冒充合格産品的違法行為,便責令其停止違法經營活動,並沒收違法所得4660元,沒收不合格羽絨服404件。

    松原市查處木耳摻雜摻假案

    2005年2月,經銷者魯某從長春、哈爾濱等地以每公斤40至46元不等的價格,分兩批購入250公斤木耳。對其中的150公斤木耳,魯某摻入玉米澱粉後銷售。6月25日,松原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對魯某住所予以現場檢查,當場扣留摻假木耳,沒收違法所得800元,並處罰款4200元。

    鎮賚縣查處假種子案

    2005年4月16日,鎮賚縣工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鎮賚鎮某種業商店進行了突擊檢查。經查,該店負責人顏某在洮南種子市場購進“豐禾”種子3000公斤。該商店無營業執照,以鎮賚縣某農業技術服務中心的名義對外銷售。至案發時已售出2970公斤,此批種子經鑒定是假冒的種子。根據工商局的要求,顏某採取措施追回已售出的種子2802.5公斤,已發芽無法收回的,退還了貨款。鎮賚縣工商局根據有關規定沒收假種子2832.5公斤,罰款2萬元。

    白城市查處經銷過期失效食用白醋案

    2005年5月12日,白城市工商局明仁分局在檢查中發現,白城市某食品批發商店銷售過期失效的“石橋”牌白醋。責令該商店停止銷售,沒收過期失效的“石橋”牌白醋105箱,沒收違法所得100元,罰款1800元。

    敦化市查處銷售注水牛肉案

    邢某于2005年12月初,從瀋陽北方肉食城購進“雙燕”牌精選肉卷40箱(25公斤/箱),總貨值12000元。經檢測認定,該肉卷為注水肉卷。截至查獲之日,共售出該肉卷75公斤,共獲違法所得180元。敦化市工商局責令其停止銷售,並沒收“雙燕”牌注水肉卷37箱,罰款1.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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