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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477名民警及親屬退出經商 12名民警受處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3月15日電(方列、謝佳)杭州市西湖區公安分局民警余某借款近500萬元經商辦企業,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日前被西湖區公安分局辭退。

   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了解到,公安機關清理民警經商辦企業和民警親屬利用民警職權或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行動開展以來,浙江省已經有2477名民警及親屬主動退出經商,12名民警因經商活動受到處分。

   浙江省民營經濟發達,民警或其家屬開辦企業經商的情況很多。作為行政執法範圍較廣泛的公安民警,以權謀私、執法不嚴不公,甚至為經營場所違法犯罪活動充當“保護傘”的情況,近年來有所抬頭,甚至有人不惜以身試法。去年7月,浙江省公安廳明確規定,民警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家屬不得在其管轄權限內經營與警務工作緊密聯絡的行業。若違反規定拒不退出經營,民警將被調崗,領導必須辭去職務或調整職務。

   為了切實掌握每個民警及其親屬經營活動情況,浙江省公安機關要求每個民警都填報表格登記自己及親屬的經商活動。民警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當中,凡有經營或參與經營活動的,不論是否與公安管理工作有關,也必須填報登記。民警的直接領導對登記情況進行審核監督後,將表格進行公示,同時開設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不少地方的公安機關還走訪工商、稅務等部門和個體私營企業主,多渠道地了解民警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的情況和線索。

   8個月來,浙江省公安機關共登記排查出屬於從事清理範圍經營活動的民警及親屬2489人,其中民警違規經商辦企業15人,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從事清理範圍內經營活動的2474人,民警及其親屬主動退出經營的2477人。有3名民警受到紀律處分,9名民警予以組織處理或調整工作崗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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