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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開展電信行業價格欺詐和資費行為重點檢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5日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網站

    各區縣物價局、各電信業務經營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好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對全國商業促銷和通信行業開展價格欺詐行為重點檢查的通知》(發改價檢[2005]2591號)和信息産業部《關於開展“暢通網絡誠信服務”系列活動之規範電信企業資費行為專項活動的通知》(信部清[2006]64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決定在本市聯合開展電信行業價格欺詐和資費行為重點檢查。現將檢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檢查的範圍和時限

    本市電信行業價格欺詐和資費行為重點檢查時間從2006年3月1日至4月30日。檢查的範圍是2005年1月以來本市電信行業所有運營商、服務商和銷售商執行價格政策情況和價格行為。對重大價格違法案件的查處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檢查的重點內容

    (一)銷售通信産品和提供通信服務前有價格承諾,而實際上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行為;

    (二)銷售通信産品和提供通信服務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如實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的行為;

    (三)銷售通信産品和提供通信服務時,通過誤導性價格表示誘導用戶交易的行為;

    (四)提供短信競猜、包月類、訂閱類等短信服務時,不如實標示收費方式和資費標準的。未經用戶提出申請或者予以明確確認,強制向用戶收費的行為;

    (五)提供相同電信服務時,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同類用戶實行價格歧視的行為;

    (六)以縮短通話時間等手段,使服務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相符的行為;

    (七)通過免費試用的方式開展業務時,在免費試用期後,未經用戶提出申請或者予以明確確認,擅自給用戶開通電信業務並強制收費的行為;

    (八)違反《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和電信資費審批備案執行規定的行為;

    (九)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行為;

    (十)其它價格違法行為。

    三、檢查的方法

    本次檢查由市物價局會同市通信管理局共同組織,並組成聯合檢查組實施檢查。檢查將採取集中檢查和屬地檢查的方式。電信、移動、聯通、網通、鐵通、衛通等六家運營公司上海公司由市級檢查部門組織檢查。上述六家運營公司的各經營網點由區縣檢查部門按照市裏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檢查。

    四、檢查的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區縣價格主管部門和電信業務經營單位要高度重視這次重點檢查,充分認識開展這次檢查工作是進一步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內容,是規範市場價格行為、弘揚誠信興商、服務構建和諧社會大局的內在需要。

    (二)積極支持,認真配合。各電信業務經營單位要根據價格和電信法規、政策的要求,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在重點檢查時,要給予積極支持和認真配合,根據檢查的要求,如實反映經營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

    (三)圍繞重點,抓出成效。這次對電信行業價格欺詐和資費行為是首次檢查,各區縣價格主管部門要認真研究價格法律、法規,針對本區域內通信行業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精心安排。同時,借鑒查處其他行業價格欺詐的經驗,善於發現問題,對難以確定違法主體和難以定性的問題,及時上報市價格檢查部門。

    (四)加強宣傳,倡導誠信。各區縣價格部門要繼續加強價格誠信的宣傳,倡導明碼實價。要注重重點檢查與調查和清理規範相結合;重點檢查與查處舉報案件和事後整改相結合。要結合開展“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引導廣大經營者開展價格自律,幫助各電信經營單位建章立制,進一步規範其價格行為。

    (五)切實做好總結工作。重點檢查結束後,各區縣價格部門要認真總結、歸納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總結報告要有嚴格執行政府價格政策的電信運營商、服務商和銷售商等經營單位的情況,同時也要上報典型的價格欺詐案例。要對檢查發現的價格欺詐和違規資費行為的形成原因、表現形式進行分析,並對進一步規範通信行業的價格行為提出政策建議。總結報告以書面形式于5月10日前上報市物價檢查所(聯絡電話:64226971,傳真:64226971)。   

                                                    上海市物價局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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