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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出臺研究報告 礦法修改工作穩步推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7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一部《礦産資源法》已經伴隨我國礦政管理工作走過了20年的歷程。為適應新形勢對礦政管理工作的要求,由國土資源部8易其稿的《礦産資源法修改研究報告》日前出臺。這標誌著我國礦法修改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1986年3月19日頒布的礦法和1996年修改的礦法,不僅結束了我國礦産資源管理無法可依的歷史,而且確定了礦産資源有償開採制度和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促進了在全社會建立礦産資源國有意識、依法辦礦意識、有償開採意識以及節約利用礦産資源的意識,並建立起基本符合當時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礦政管理制度體系,確立了有償取得和有條件經批准流轉制度,推動了礦産資源勘查開採産業的發展和礦業經濟的增長,基本滿足了經濟社會發展對礦産資源的需求。

    礦法頒布實施20年中,與之配套的法規建設也在不斷推進。國務院頒布了礦産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資源稅暫行條例、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礦産資源法實施細則、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開採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等。國土資源部陸續出臺了礦産督察員工作暫行辦法、社會公益性地質調查成果資料提供使用辦法、違反礦産資源法規行政處罰辦法、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礦産資源登記統計管理辦法等一批文件。全國30個省(區、市)的人大制定了本行政區管理礦産資源的地方性法規。如今由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等組成的礦産資源法律法規體系已基本形成。

    200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開展了礦法實施情況檢查,肯定了礦法實施20年取得的成績,明確提出了修改礦法的任務。2003年國土資源部全面啟動了礦法修改前期調研論證工作。國土資源部從社會各方面和有關部門聘請了60位專家作為礦法修改諮詢委員。部兩法修改辦、礦法修改起草小組、部有關司局和事業單位對礦法修改開展了調查論證,啟動了相關理論研究,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召開各類座談論證會80多場,聽取2000人次意見,收到100余份建議書,形成了8份調研報告。根據各方面意見,部兩法辦8易其稿,已經完成了《礦産資源法修改研究報告》。

    國土資源部兩法辦負責人指出,當前全國各地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工作正在逐步推進,按照“邊整頓規範,邊研究解決問題”的要求,國土資源部先後出臺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如《關於進一步規範礦業權出讓管理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炭資源勘查開採管理的通知》等,目前已取得了積極成效,這些為礦法修改工作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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