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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發意見要求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吸引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31日   來源:海南日報

  海南省委、省政府近期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適當增加農民家庭賬戶資金、適當擴大共濟基金報銷範圍、合理確定住院醫藥費補助的起付線和基本藥物目錄等,擴大農民受益面,簡化報賬手續,增強吸引力。

  《意見》要求,要合理確定補助標準,擴大受益面,減少資金沉澱,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吸引力。

  —— 適當增加農民家庭賬戶資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的初期階段,農民家庭賬戶資金人均提取標準可適當高於個人繳費水平,以增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吸引力。

  —— 適當擴大共濟基金報銷範圍。地方常見病、多發病以及計劃內生育住院分娩、腫瘤放療化療、重點慢性病門診治療、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療、非保健性特殊檢查治療項目(如特殊高值醫用材料、X刀)等都應納入共濟基金報銷範圍。

  —— 合理確定住院醫藥費補助起付線。原則上市縣、鄉鎮兩級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補償起付線宜調整到當地同級醫療機構平均每人次門診費用的2倍左右;省級(含三級醫院)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不宜高於600元;當年內住院2次以上的,起付金額只扣除一次,以其中最高級別醫療機構起付線標準為準。

  —— 合理確定基本藥物目錄。適當擴大市縣級和鄉鎮級定點醫療機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省級(含三級醫院)定點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目錄按城鎮職工醫保基本藥物目錄執行。在診療活動中,確需使用目錄外藥品和開展非報銷診療項目時,必須經“參合”住院農民或其親屬同意並簽署知情同意書。

  —— 要開展免費健康體檢。對一年內未享受共濟基金補償的“參合”農民家庭,各市縣要有計劃地組織縣鄉兩級定點醫療機構開展免費健康體檢。 (記者 張蘇民 實習生 羅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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