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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收費公路載貨類汽車4月1日起實施計重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日   來源:湖北日報

    載貨後有多重,就折算成多少過路(橋)費。湖北省交通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日前聯合宣佈,於今日起對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和由政府交通部門貸款建設的長江大橋、普通收費公路(含橋梁、隧道)的載貨類(含客貨兩用)汽車實施計重收費。

    計重收費按照“標準裝載標準收費;超額裝載超額收費”的原則收費計量,按車輛總質量和路橋種類實行區別費率,並遵循輕車少收、重車多收且大型車優惠的原則。

    湖北省交通廳副廳長徐佑林稱,實行計重收費後,標準車型、標準裝載車輛的收費水平與原有收費水平基本持平,但空載車輛的費用將下降約33%。而超限率在30%以上的將按基本費率的1倍至5倍不等確定費率計費。

    截至昨日,湖北省內760余個收費窗口(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的計量設備均已安裝調試完畢。(記者 梁曉瑩 通訊員 柯營之 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