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工作。
通知指出,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案件在不少地方仍有發生,少數地方制假販假犯罪活動還很猖獗,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工作面臨的形勢仍不容樂觀,任務十分繁重。各地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提高對打假工作的認識,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執法為民,提高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能力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打假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打假任務的艱巨性、長期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工作主動性,把打假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務求取得更大的成效。
通知強調,各地要突出重點,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各地公安機關要系統梳理轄區內的涉假案件線索,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集中力量偵破重大案件、查處犯罪骨幹和“保護傘”。各地要加強打假力量建設,切實提高辦案能力。要落實編制和人員,改善保障條件,努力打造一支業務精通、素質過硬的打假隊伍,切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要組織辦案人員認真學習打假常用的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産權的法律制度,積極開展打假業務培訓,強化法律意識、證據意識、時效意識和程序意識。各地公安機關要認真總結近幾年來打假工作的經驗教訓,認真研究打假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偵辦案件的新思路、新辦法。
通知提出,要加強部門協作,形成打擊合力。要繼續發揮聯合打假的優勢,建立健全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工作的長效協作機制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機制。要加強與檢察機關、法院的溝通,及時研究解決偵辦案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批捕率和起訴率。在區域協作中,各地公安機關要增強全局意識,樹立全國一盤棋的思想,提高打擊效率。(馮毅)